,

公司避稅:這個稅收體系能修整好嗎?

在一場成為5月頭條新聞的爭論中,美國參議院調查委員會(Senate Permanent Subcommittee on Investigations)在其發佈的一份報告中稱,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州庫比蒂諾(Cupertino)的科技巨頭蘋果公司(Apple),在過去4年裡,利用一個“複雜的離岸實體網路”,為“原本屬於應稅離岸收益的440億美元”避開了美國的稅收。這份報告指出,為了避稅,蘋果公司設立了至少三個海外子公司,這些子公司“並不是任何國家的‘應稅實體”。

蘋果公司在大量的自我辯解聲明中稱,它很可能是美國最大的公司納稅人;在本土創造或支持了60萬個就業機會;公司之所以在海外擁有大量現金,是因為公司的大多數產品均在美國以外銷售。蘋果公司的支持者在回應這一觀點時堅稱,該公司採用的稅收策略沒有不合法的,也沒什麼不恰當,它只是在遵循與穀歌(Google)和微軟等其他全球性高科技巨頭遵循的遊戲規則相同的規則而已。

蘋果這類公司採用的在不違背美國法律的前提下將其納稅額減少到最低限度的機制是什麼呢?為什麼美國堅持採用這樣一種稅收體系呢,它的經濟後果是什麼呢?這一體系應該得到修整嗎——如果是的話,怎麼修整呢?

“從理論上來說,所有的爭論都是因為美國採用了一套‘居住地(居民)’徵稅體系(residential tax system),而不是很多歐洲國家採用的‘屬地’徵稅體系(territorial tax system)。”沃頓商學院商業經濟和公共政策教授肯特·斯邁特斯(Kent Smetters)談到。“在屬地徵稅體系的框架中,公司的稅收需繳付給從中開展經濟活動的國家,不管公司的國籍如何。而在我們採用的這個居民稅收體系中,美國的納稅人(企業或個人)要按美國的稅率納稅,不管這些收入來自何處,納稅額會減去在採用屬地徵稅體系的國家已經繳納的稅額。雖然這兩種稅收體系都有其令人信服的理由,但缺乏國際平等性一直是個讓人深表關切的問題。”儘管美國公司對其海外收入負有納稅義務,但這一稅收體系允許他們延遲為海外收入在美國納稅,納稅時間可延遲到將那些資金返回美國的時候。

雙重愛爾蘭與荷蘭三明治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教授克裡斯·威廉·桑齊裡科(Chris William Sanchirico)認為,在實際運作中,這一制度存在“巨大的漏洞”。他談到,“稅收天堂”——往往是些小型島國——利用這一制度將美國公司吸引到了自己的國家,他們對公司執行的低稅率政策對跨國公司很有吸引力。美國的公司可以在這些地方設立一家子公司,用來將自己的產品銷往美國以外的市場,因為他們沒有與那些國家建立充分的法律關係,從而也就不會觸及那些國家的稅收制度。因此,蘋果公司的子公司可以在歐洲和亞洲國家銷售產品,但無需為這些銷售收入在歐洲和亞洲國家納稅。

因為這些國家的稅率比美國的稅率更低,所以,美國的企業會“將其收入轉移”到子公司的帳面上。桑齊裡科談到,這種一個公司與其海外子公司之間的“轉移價格”(transfer price)“並不是真實的市場價格,但這樣的價格最終能決定公司從外國獲得的收入。”就蘋果公司而言,“它擁有包括其品牌和專有技術在內的智慧財產權。蘋果公司可將這些(智慧財產權)轉移到設在外國的子公司(比如,設在愛爾蘭的子公司),這樣,子公司就有了蘋果公司製造的產品。蘋果公司會將轉移價格人為定在一個很低的水準,從而,子公司只需為這些產品繳納很少的稅收。”

這還只是這一過程的一部分。他接著談到,“隨後,愛爾蘭會讓(這家美國公司)更進一步,通過更多的轉移定價策略將其收入轉移到稅率更低的地區”,公司這次會將收入轉移到設在百慕大群島、開曼群島等地的殼公司。在一項錯綜複雜的協議中,美國的公司可以在愛爾蘭設立兩個公司,其中一家公司全權擁有另一家公司。這就是眾所周知的“雙重愛爾蘭”(Double Irish)。桑齊裡科談到,有時候,兩家愛爾蘭公司中間還會安插一家荷蘭公司,以便通過這家荷蘭公司避稅。這就是廣為人知的“雙重愛爾蘭與荷蘭三明治”(Double Irish with a Dutch Sandwich)。這種安排之所以後來變得極為複雜,是因為美國的反濫用稅收協定條款,這些條款旨在阻止美國公司利用殼公司的欺騙行為。據報導,採用雙重愛爾蘭策略的公司還包括奧多比系統公司(Adobe Systems)、禮來公司(Eli Lilly)、臉譜(Facebook)、通用電氣(GE)、微軟、甲骨文(Oracle)、輝瑞製藥(Pfizer)和星巴克(Starbucks)等企業。

科羅拉多大學法學院教授維克多·弗萊舍(Victor Fleischer)談到,雖然從理論上來說,蘋果公司可以將其儲備的海外現金返回國內,但該公司並不想這麼做。“(蘋果公司)更希望通過遊說而享受到‘免稅期’(tax holiday),之後再將現金免稅返回美國。對蘋果公司來說,免稅期帶來的一個額外好處是,當撤銷遞延所得稅負債會計分錄時,公司的報告收益會大幅增長。

公平的稅率?

考慮到如此複雜的安排,那麼,估算蘋果公司和類似的跨國公司在全球範圍實際納稅額的最佳途徑是什麼呢?沃頓商學院會計學教授斯蒂芬妮·賽克斯(Stephanie Sikes)認為,這些企業一定會在其年報中向股東披露一年的現金稅賦。“儘管這一數位也包括了稅費返還以及對前一年收益的追加稅加利息和罰款,不過它依然是估算企業在某個特定年度納稅額的最佳公開信息,因為企業的納稅申報是保密的。”

賽克斯還補充談到,一家公司納稅相對量的公約數是該公司的長期實際稅率。這個稅率的計算方法是:“將一家公司過去X年來向所有行政轄區(聯邦、國際、州和地方)納稅的數額加起來,再除以該公司過去X年來稅前帳面收入的總和。之所以計算長期稅率而不是年度稅率,是因為公司在任一年度的納稅可能會包括之前年份的稅費返還和欠繳的追加稅。因此,計算長期稅率的方法可避免年度稅率的波動起伏。”

可是,人們怎麼知道一家跨國公司繳納的實際稅率是否“公平”呢?“很顯然,這是個極具主觀色彩的問題,不同的人會得出不同的結論。”賽克斯談到。“如果這個問題是什麼對股東是‘公平’的,那麼,我認為,很多人都會說,蘋果和已成公眾注意中心的其他公司已經繳納了公平的稅額,因為他們的稅收籌畫旨在將股東價值最大化。這些公司都在按章納稅。為了設計這些結構,他們在會計和律師身上花了大筆金錢,所以,他們從中得到的好處必須超過投入的成本,否則,他們就不會那麼做了。”

賽克斯還補充談到,有時候,消費者要求公司成為“優秀企業公民”的壓力,會致使企業減少稅收籌畫,或者繳納比他們實際應繳的稅額更多的稅金。舉例來說,2012年12月,為了平息一場會損害公司銷售的消費者抵制運動,星巴克(Starbucks)就同意在接下來的兩年裡每年向英國政府繳納1,000萬英鎊——這筆錢並不是法律規定應繳的。“很顯然,星巴克認為,繳付額外稅費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

沃頓商學院會計學教授詹妮弗·布魯恩(Jennifer Blouin)談到,蘋果和其他美國公司的批評者往往忽略了這樣的事實:全球各地的其他跨國公司也在實施類似的稅收策略。“我知道政治辯論是怎麼開始的。有人說:‘天啊,這家公司賺了這麼多錢,可它不在美國納稅。’可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為什麼要強迫蘋果公司為每一美元的收益納稅35美分,而三星公司(Samsung)和很多非美國競爭對手卻無需這麼做呢?他們會靠價格把蘋果公司擠出市場的……蘋果的產品並不是獨一無二的。同時,三星公司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就像供應鏈外包這種在政治上不受歡迎但卻是必不可少的公司戰略一樣,這些公司採用的稅收策略也反映了全球化時代的現實。“居住地和國籍的界限已經變得不那麼分明了。” 布魯恩談到。

賽克斯對此表示認同。“這些公司是在一個國際市場中參與競爭的,而美國的法定公司稅率在全球則是最高的。此外,美國還是少數幾個依然採用‘屬人徵稅體系’(worldwide tax system)的國家之一,這意味著在美國組建的公司的所有收入都需納稅,即便這些收入來自美國以外。而大部分國家採用的都是屬地徵稅體系,在這種稅收制度中,一個國家只對公司在其境內獲取的收入徵稅。美國法定稅率最高的現實與其他國家的屬地徵稅體系合在一起,就導致了這樣的結果:美國的公司會將其投資轉移到稅率更低的國家,之後,還會規避將在外國掙得的利潤匯回國內的所有花費。”賽克斯談到,舉例來說,儘管蘋果公司擁有可用於分紅和股票回購的大量現金,可它依然會發行債券,並用這些借來的錢分紅和回購股票。“這是因為該公司的現金都在海外,可它不想把錢匯回國內,因為那麼做要在美國按章納稅。”

對增長的威脅?

有評論人士認為,這種稅收制度正在損害美國的經濟增長。然而,“(蘋果公司和其他企業)轉移到海外的是無形資產”,比如,智慧財產權等,布魯恩談到。“所以,我們並沒有因此喪失美國的就業機會,沒有將它們轉移到愛爾蘭。當然,我們也會喪失幾個工作機會,因為那裡必須有人去運營,他們要在愛爾蘭設立辦事機構,要把伺服器安置在愛爾蘭,不過這些都微不足道。實際上,他們所做的是將大量利潤轉移到了美國以外。”

布魯恩還補充談到,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現在對此深表關切的”正是歐洲人,歐洲已開始對“雙重愛爾蘭與荷蘭三明治”感到緊張,因為“那些結構説明這些公司減少了在歐洲承擔的納稅義務……結果表明,蘋果公司的這種准愛爾蘭實體沒有為其收入在任何地方進行納稅申報。”這就意味著歐洲吃虧了。

賽克斯認為,雖然沒人期望美國的公司會繳納比其納稅義務更多的稅金,“但美國的公司稅收體系確實存在嚴重問題,所以需要改革。它已經阻礙了美國的經濟增長。為了激勵公司在美國投資,美國應該削減公司稅率。”此外,很多評論人士還籲請美國轉而採用屬地徵稅體系。賽克斯談到,一方面,“雖然屬地徵稅體系可以消除阻礙公司將海外盈利匯回國內的障礙,但從另一方面而言,採用這樣的稅收體系並不能將企業吸引到美國,吸引企業來美國的唯一途徑就是降低稅率。政府可通過擴大計稅基數(也就是消除稅收漏洞),以稅收增減為零的改制方式降低稅率。削減公司稅率並擴大計稅基數將刺激美國經濟的增長,並能在本土創造出就業機會。”

“我們關心的是,這些美元會投向哪裡。”弗萊舍談到。“重要的是,這些錢是否沒有被投入美國而是投向了海外。我們不想看到這樣的結果:免稅代碼促使公司為了避免繳納將資金匯回國內的稅金而將資金投向海外。”

改革的範圍

考慮到顯而易見的缺陷,很多人都認為美國目前的稅收制度已運轉不靈了。但是,就把稅收體系改成什麼樣子的問題,人們還有很大分歧。弗萊舍談到,自由派人士希望改革圍繞35%的目前稅率進行,也就是對美國公司的全球收入按這一稅率徵稅,但要堵塞破壞目前稅收體系的漏洞。而在政治譜系中居於中間位置的改革者則主張採用沒有延期繳稅的屬人徵稅體系,將稅率降低到大約20%。在這樣的稅收體系中,美國公司的全球收入都將被徵稅,不管公司是否將資金匯回國內,如果將資金匯回美國,公司將無需繳納額外稅金。

“稅率越低,公司利用精密複雜手段避稅的動機就越小。”弗萊舍談到。“(目前)35%的定價對我們沒有什麼好處,因為沒人重視它。”共和黨議員、眾議院籌款委員會(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主席戴夫·坎普(Dave Camp)更喜歡降低美國稅率並構建一個屬地徵稅體系的方案,這種方案將只對來自美國的收入徵稅,美國的公司可將盈利從境外無成本自由匯回國內。那麼,美國的稅率到底應該降低多少呢?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資料顯示,工業化國家的平均公司稅率在20%到25%之間。美國的公司和行業協會堅持認為,如果美國想擁有全球競爭力,美國的稅率就不能超過這個水準。

布魯恩表示,就目前來看,“只有我們降低了稅率,公司才會願意把錢帶回美國。”與此同時,立法者可能會著手對來自智慧財產權——也是美國公司海外子公司使用的資產——的收入徵收最低稅額,她補充談到。“我對改革的前景持謹慎樂觀的態度。我們可以降低美國對公司收入課征的稅率,同時保留屬人徵稅體系,並推出一些以較低的稅率向智慧財產權收入徵稅的優惠方案”——就像英國的“專利盒”(patent box)系統一樣,該系統以極低的稅率向智慧財產權收入徵稅。“此外,我們也可以實施大轉變,認真考慮轉向屬地徵稅體系的問題。有一點是很明確的:確定一套名義上很高的稅率,對美國來說,是說不通的。稅收體系製造的法律漏洞可讓蘋果這類公司通過轉移定價和延期繳稅等手段規避這些高稅率。”

如何引用沃顿知识在线文章

Close


用于个人/用於個人:

请使用以下引文

MLA

"公司避稅:這個稅收體系能修整好嗎?." China Knowledge@Wharton.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03 七月, 2013]. Web. [04 May, 2024] <https://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3522/>

APA

公司避稅:這個稅收體系能修整好嗎?. China Knowledge@Wharton (2013, 七月 03). Retrieved from https://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3522/

Chicago

"公司避稅:這個稅收體系能修整好嗎?" China Knowledge@Wharton, [七月 03, 2013].
Accessed [May 04, 2024]. [https://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3522/]


教育/商业用途 教育:

如果您需要重复利用我们的文章、播客或是视频,请填写内容授权申请表.

 

Join The Discussion

No Comments So F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