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紮克伯格倡議”會改變慈善事業嗎?

2015年的12月初,一對極其富有的加利福尼亞夫婦承諾將他們目前及未來所有的數百億美元用於慈善事業,全球大多數人卻對此抱以深刻的嘲諷。

這對夫婦就是馬克·紮克伯格 (Mark Zuckerberg) 和普莉希拉·陳 (Priscilla Chan)。他們宣佈將在有生之年,捐出社交網站Facebook公司99%的股份(目前價值約450億美元),“與他人攜手為下一代創造更好的世界”。

作為Facebook聯合創始人的紮克伯格在“慈善星期二”在其Facebook主頁上發佈的這一聲明由於語焉不詳,招致了諸多猜測。人們認為此舉是為了避稅,這對夫婦為此而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律結構則意味著這筆捐贈的動向缺乏透明性。

紮克伯格在他的Facebook主頁上寫到,“普莉希拉和我非常高興能把我們的女兒Max帶到這個世界。她的降生促使我們寫下這封信,向她描繪她即將成長的世界。在這個世界裡,我們這一代人通過醫治疾病,個性化學習,利用清潔能源,聯通人類,建立強大的社區,減輕貧困,提供平等權利,以及在國與國之間傳播認知來提高人類潛能,推動平等。”

對於如此的理想主義,許多博客博主和記者一點也不認同。約翰·凱西迪 (John Cassidy)在《紐約客》上寫到,沒有什麼比民主的未來更岌岌可危,“億萬富翁們向慈善機構投的錢越多,他們所能積累的影響就越多,而這些錢在大多數情況下仍然由他們個人控制。相對而言,其他人的影響不管怎樣都會減弱。”

當然億萬富翁並不需要設立基金會來積聚影響力。像安德魯·卡內基 (Andrew Carnegie)和伊諾克·普拉特 (Enoch Pratt) 這樣的實業家早就以造福美國人民為己任,設立免費圖書館、醫院和學校。儘管“陳-紮克伯格倡議” (Chan Zuckerberg Initiative) 要經過審查,但專家表示它的最終結構還有待觀察,更不用提它的影響了。

賓夕法尼亞大學高影響力慈善中心 (Center for High Impact Philanthropy) 執行理事凱薩琳·羅斯基塔 (Katherina M. Rosqueta) 表示,“許多人都在爭論這一捐贈到底有沒有意義,但現在還為時尚早。這件事情的新聞價值在於現在有一對年輕富有的夫婦以非常高調的方式做出了一項承諾,談論對他們有意義的事情。”

比爾·蓋茨 (Bill Gates) 和沃倫·巴菲特 (Warren Buffett) 所發起的“財富捐贈誓言” (Giving Pledge) 活動宣導捐贈者承諾將他們的大部分財產贈予慈善事業,捐贈通常通過基金會進行。與“財富捐贈誓言”不同的是,“陳-紮克伯格倡議”獲得關注是因為“它的結構有悖傳統的慈善事業,”羅斯基塔指出。

“他們還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人們可能會關心他們會做什麼。但是在這些錢發揮作用之前,我們並不知道他們在實現他們所標榜的目標的道路上到底走了多遠。我們有目標,我們有結構,其他的現在暫時什麼都沒有,”羅斯基塔補充道。

靈活的結構

有限責任公司這種結構在慈善事業中的確並不常見,但也不是沒有先例。eBay創始人皮埃爾·奧米迪亞 (Pierre Omidyar) 和妻子潘 (Pam) 在2004年成立了奧米迪亞網路公司(Omidyar Network),同時運營一家基金會和一家有限責任公司;史蒂夫·約伯斯遺孀勞倫娜·鮑威爾·約伯斯 (Laurene Powell Jobs) 通過有限責任公司艾默生基金會(Emerson Collective) 提供捐贈。沒有人知道紮克伯格夫婦的完整組織構架是什麼樣的。“‘陳-紮克伯格倡議’是構建慈善捐贈的眾多方式中的一種。因為他們的目標尚未成型,最初的決定不會影響他們在未來設立慈善實體機構,”美國基金會理事會發言人傑西·薩拉沙爾 (Jesse Salazar) 表示。事實上,這對夫婦在矽谷社區基金會 (Silicon Valley Community Foundation) 已經有一個捐助者顧問基金。

有限責任公司的標準在各個州是不同的,但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結構給予了30歲的陳和31歲的紮克伯格參與宣導、遊說活動和進行政治捐贈的自由。與傳統的基金會相比,它的報告要求更少,並且能夠參與投資和出售旨在解決社會弊病的初創公司。

沃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和沃頓社會影響力專案 (Wharton Social Impact Initiative) 副主任凱薩琳·克萊因 (Katherine Klein) 表示,“社會影響力的前景顯然正在發生改變。人們正在思考如何通過慈善,投資和政治活動創造影響。在這些戰略中最具新意的是影響力投資。紮克伯格夫婦目前已經敞開大門,利用他們在盈利企業中的投資來推動社會使命。我們看到了這一領域正在增長,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對使命導向型企業的投資已經在美國國內和國外創造了積極的社會和經濟回報。”

但是克萊因也表示,“毫無疑問,鼓勵慈善捐贈符合政府的利益。捐贈可以加強非盈利領域的發展,激發這一領域的創新。更重要的是,捐贈可以將我們的社會團結起來。有思想深度的捐贈要求捐助人反思他們的捐助目標和價值,他們想要造福哪些領域,哪些人,為什麼?就這一意義而言,捐贈的決定可以直接反應捐助者的同理心並創造同理心。”

印第安那大學與普渡大學印弟安納波里斯聯合分校禮來家族慈善學院 (Lilly Family School of Philanthropy) 公共事務和慈善研究學教授萊斯·林克斯基 (Leslie Lenkowsky) 認為紮克伯格的倡議“是脫離傳統慈善模式的一個最重要的舉措,開創了一個尚未正式也尚不完全明晰的全新模式”。

比較明確的是,通過這一有限責任公司,紮克伯格夫婦同時保持了對許多重要因素的控制權和靈活度。雖然這類擁有一項捐贈的基金會需要每年向接收者支付至少5%的投資收入,且這5%的投資收入根據美國國稅局 (IRS) 規定為免稅收入,但是根據Facebook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提交的8-K報告顯示, “陳-紮克伯格倡議”計畫通過一系列廣泛的“慈善、公共倡議和其他活動造福大眾”。

更重要的是,這一結構使紮克伯格能夠保持對Facebook的控制權。SEC檔案中僅規定了在未來三年裡,每年出售或捐贈Facebook股票不得超過10億美元。但是如果紮克伯格是用Facebook股票設立一個擁有大筆捐贈資金的基金會,他就必須賣出許多股票,“根據美國法律,如果我要從自己辛苦建立的公司拿出300億美元建立一個基金會,我就必須賣掉許多自己公司的股票,再投資其他公司,” 林克斯基表示。

據林克斯基所言,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美國的超額持股條例規定任何與基金會相關的主要負責人不得持有超過20%的上市公司流通股票,“所以,如果要把自己的股票投入基金會,紮克伯格就必須放棄對Facebook的部分控制。而在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的架構中,他不需要出售任何股票,所以仍然保有對Facebook的控制權。”

紮克伯格夫婦的行為凸顯了“創新的慈善家在草根層面的個人所為與我們的二進位稅法之間存在的缺口。在當前的聯邦稅法下,一項活動要麼屬於慈善性質,要麼不是;你要麼交稅,要麼免稅,”位於賓夕法尼亞州阿德莫爾的蘿拉所羅門律師事務所(Laura Solomon & Associates)負責慈善和非盈利事務的律師蘿拉·所羅門 (Laura Solomon) 說到,“現在,如果你想做一些創新性的社會事業或倡議工作,你將面臨著傳統慈善事業觀念的限制。”

這意味著你可能需要設立一個平行的架構,包括慈善或盈利機構,一個501c3(慈善機構)和一個501c4(社會福利組織),或者一個慈善機構和一個獨立的527政治行動委員會,所羅門指出,“把錢放進有限責任公司後,紮克伯格夫婦可以任意做以上這些事情。他們實際表達的意思是:‘我們現在不打算併入任何框架中。相反,對於如何實現我們的慈善目標,我們會思考得更廣泛,更靈活’。”

至於有限責任公司不再過多要求披露資金源於哪裡,去往何處,一些專家指出紮克伯格夫婦面前有一個顯而易見的選擇:他們可以選擇在官方網站和年度報告中自行披露這些資訊。

慈善——更多更快

不管“陳-紮克伯格倡議”最終會多麼顯眼,就某一標準而言它在慈善事業中僅是冰山一角。捐助研究所 (Giving Institute) 在六月份發佈的美國慈善報告顯示,2014年全年美國人向慈善組織共捐贈3583.8億美元,連續第五年實現增長。其中將近四分之三的捐贈來自個人,15%來自基金會。雖然來自像紮克伯格這樣的科技企業家的巨額捐贈拉高了總體數額,但是即使沒有這些捐贈總體捐贈數額也一樣會上升。如果紮克伯格想要發揮實質影響,他就必須爭取他人的幫助。

“他可以將公司上市,並引入投資者來利用他的資金。450億美元雖然是一筆鉅款,但是如果你想解決這個世界的問題,這只是杯水車薪,所以他需要得到其他投資者的支援,” 林克斯基表示。而這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也將得益於有限責任公司的結構及其較低的公眾披露要求,“對於任何投資而言,在啟動期間總有一些階段有些資訊你不想公之於眾”。事實上一些政府規定對公開聲明是有所限制的,特別是公司股票公開發行前後的“靜默期”。

紮克伯格已經開創了一個全新的慈善遠景。他認為那些需要數十年去解決的問題所得到的投資嚴重不足,例如醫療研究,開發乾淨能源,學校的現代化,以及圍繞貧困和司法正義的系統問題。他在12月4日的Facebook上寫道,“這些機遇數不勝數。慈善的作用就是投資那些企業和政府尚未注資的重要領域。企業和政府沒有注資要麼是因為這些領域無法為企業創造利潤,要麼是對於那些當前希望投資的人來說週期太長了。”

把這種雄心壯志引入慈善事業可以產生一定的效果,高影響力慈善中心高級研究員和蓋茨基金 (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 前任首席財務官理查·亨利克斯(Richard Henriques) 表示,“可以說這種慈善承諾是一種進步。比起其他方式,它具有吸引更多資金的潛力。而在另一種模式中,人們總是等到他們人生的盡頭才開始參與慈善事業。”

關於紮克伯格夫婦此舉影響的討論,不論大小,可能都會隨著他們的投資繼續下去。“是否應該大筆削減慈善捐贈的稅額的政治問題與個人是否可以使用我們當前體系中的稅額減免的道德問題是分開的,”沃頓商學院法學和商業倫理學教授羅伯特·休斯 (Robert Hughes) 說到,“你可以認為,我們的體系賦予了富人太多的影響力來決定如何使用資源,但是你也可以這樣想,富人將大筆資金用於富有價值的事業,並通過減免稅額來加快他們捐贈的效率也是有益的。”

在某些領域,私人慈善並不能充分替代政府的責任,“例如政府有責任為那些無法通過工作或個人資源生存的公民提供支援。如果那些個人能力不足的人依賴私人慈善,這種依賴就會令那些財政狀況富足的人淩駕于同胞之上,”休斯說到。

許多政治哲學家都支持這一觀點,特別是伊曼努爾·康得 (Immanuel Kant)。休斯指出,“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如果政府沒有為窮人提供充分的支持,那些富人不應該參與和伸出援手。”

自誇者和守財奴

許多人說“陳-紮克伯格倡議”已經對公眾輿論產生了影響。任何這種巨額的捐贈承諾都會説明提升慈善事業的位置,使其成為與資本主義以及創新比肩的重要價值觀,特別是對那些仰望紮克伯格的年輕資本家來說。“這一一個非常強烈的信號,”沃頓商學院市場行銷學教授德伯拉·斯莫 (Deborah Small) 表示,“慈善並非新鮮事物,但是這次捐贈的數量級提升了富豪慈善的門檻。相比之下,其他億萬富翁就顯得吝嗇貪婪。考慮到Facebook的影響力,這一捐贈具有非同尋常的重要意義。”

“我支持這一捐贈,這是個千年一遇的時刻,”全美公益信託會主席和首席執行官、沃頓非盈利領導與運作專案 (Nonprofit Board Leadership Program) 講師愛琳·R.海斯曼(Eileen R. Heisman) 表示,“人們總是說‘我們想推動社會變革,但並不希望受限於慈善業的結構。我們想進行影響力投資,我們希望以靈活的方式開展慈善事業和倡議活動,不受慈善限制條件的約束。’嬰兒潮一代希望把事情分門別類,這是盈利,這是非盈利。千禧年一代不喜歡這套做法。人們應該可以以他們認為最有用的方式創造一個更美好的世界。”

沃頓商學院商業經濟和公共政策教授、賓州沃頓公共政策研究中心 (Penn Wharton Public Policy Initiative) 代理主任肯特·斯邁特斯 (Kent Smetters) 認為“陳-紮克伯格倡議”從本質上看是“紮克伯格夫婦以99%的稅率來換取對如何使用資金的支配權,而企業的稅率是23.8%。”“陳-紮克伯格倡議”為一些政府已經注資的事業提供資金,例如新澤西學校,核定預算是可替代的,比如政府可以縮減開支,那麼這一倡議所能獲得的就只是個人品牌影響,斯邁特斯指出,“至於他們會將錢用於哪些事物,我猜他們會選擇那些政治力量投入不足的重要領域。”

但是紮克伯格的聲明和之後通過Facebook發表的言論是否算是他和公司的一種市場行銷手段?“很難說是否存在著純粹的利他主義,”斯莫指出,“慈善事業可以激發和帶來很多好處。圍繞慈善事業的稅收減免和稅收結構非常複雜,但是紮克伯格所收穫的遠遠大於任何財務激勵。”

Facebook的成功和紮克伯格的個人品牌關鍵取決於他的形象,被看作一個慷慨的人非常重要,斯莫補充道,“想想一個在電影《社交網路》裡貪婪又自私的紮克伯格吧。他今天的形象來之不易,通過他的慈善行為,通過謝麗爾·桑德伯格 (Sheryl Sandberg) 暢銷書《前傾》 (Lean In) 中刻畫的樂於助人的老闆的積極形象,通過他最近公開支持育嬰假政策,以及在唐納德·特朗普 (Donald Trump) 發表尖刻聲明後支持穆斯林社區。”

在美國市場行銷協會《市場行銷研究》期刊 (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 上發表的《自誇者的困境:宣揚利他行為的社會回報和懲罰》(The Braggart’s Dilemma: On the Social Rewards and Penalties of Advertising Prosocial Behavior) 一文中,斯莫與合著者詹森·貝爾曼 (Jonathan Berman)、艾瑪·萊文 (Emma Levine)和阿曆克斯· 巴哈沙 (Alix Barasch) 認為宣揚個人善行,或者說自誇可以捧殺一個人的聲譽。“宣揚個人善行有所幫助是因為它只是宣揚,讓他人知道。如果沒有人知道你做了好事,那麼你一點讚揚也得不到,” 斯莫說到,“但是自誇也可以貶損一個人的聲譽,因為這意味著你的動機不純。”比如有些人認為紮克伯格這樣做只是為了聲名。也就是說,如果人們已經認為你是一個好人,那麼自誇不會就你的行為提供更多資訊,只能表明你的動機是自私的。在一項研究中,研究者發現一位投資銀行家在宣揚自己捐款後被看做是一個慷慨的人,但對一個社會工作者而言情況並非如此。“社會工作者已經被看做是慷慨大方的,宣揚自己的行為不會帶來任何好處。在這種情境下,馬克·紮克伯格更像那位投資銀行家,”斯莫指出。

但對於用這項用450億美元造福世界的決定,以及其他最近的幾項捐贈,例如大衛·格芬 (David Geffen) 承諾捐贈1億美元用於翻新和更名艾弗裡費雪音樂廳 (Avery Fisher Hall,為紐約林肯中心的音樂廳),人們本能地產生了負面的反應。為什麼呢?可能是時機的原因,羅斯基塔表示,“當前正值收入日益不均,億萬富翁恰好做出巨額捐贈,一部分負面反應可能來源於此。還有一種擔憂來自于聯合公民組織 (Citizens United),即擔心企業和富人在公共和私人領域的影響越來越大。”

但是扮演守財奴也是美國人的一大傳統,林克斯基表示,“一方面美國人希望富人用他們的財富造福大眾,所以稅法為此出臺了許多優惠政策。但另一方面,當他們參與到慈善事業中來,我們通常又對他們吹毛求疵。這是老一套了——我比你更會花你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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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紮克伯格倡議”會改變慈善事業嗎?." China Knowledge@Wharton.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20 一月, 2016]. Web. [29 March, 2024]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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