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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和三星的專利大戰對創新的啟發

8月下旬,在被稱為“世紀專利審判”的蘋果和三星“專利戰”中,加州的聯邦大陪審團裁定蘋果勝訴。除了要求三星支付蘋果超過10億美元的賠款之外,陪審團還發現,三星在設計Galaxy S II 和Fascinate等機型時,侵犯了iPhone功能和設計等多項專利。

在裁定結果出來之後,蘋果要求三星的八款機型在美國禁售。12月將會就此問題召開聽證會。同時,三星表示將會提出上訴。很多觀察人士認為,週五的裁定結果將讓蘋果針對其他公司提出更多訴訟,包括安卓作業系統開發商穀歌。

為了討論這起案例的重要問題,沃頓知識線上採訪了沃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許大衛(David Hsu)和沃頓商學院法律研究與商業倫理學教授安德里-麥石(Andrea Matwyshyn)。

以下是經過編輯的兩篇採訪記錄。

在第一場對話中,許大衛教授談到了該案例對於創新的影響,因為它是與設計和創意有關的。

沃頓知識線上: 大衛,首先您能否和我們講講,陪審團的裁定結果導致的贏家和輸家情況?

許大衛: 蘋果顯然是這場官司的贏家,基於安卓系統的設備製造商則要費心思考他們的產品在哪些方面需要更新或改造。當然,穀歌是隱藏在幕後的公司,它沒有直接受到攻擊,但是差一點[直接受到影響]。蘋果的高層之所以將官司堅持到底,我的解讀是,因為他們強烈認為,跟蘋果產品有關的功能要素結合的設計要素為用戶帶來了真正的體驗,而且他們要對之進行保護。因此,基於安卓平臺的大型手機製造商需要思考他們接下來的行動,比如三星、HTC、摩托羅拉移動(穀歌所有)等。

沃頓知識線上: 除了蘋果之外,還有其他贏家嗎?據我所知,有人在討論說,開發用於諾基亞手機的Windows移動作業系統可能在這次裁決之後業績大增,因為他們的產品和蘋果/安卓是截然不同的。

許: 我認為,這也許是對的,因為這樣就開闢了除了功能性之外的競爭局面。可能比較有意義的是,退一步來看,對案例中受到爭議的專利進行分析。很多專利是和設計有關的,因此並未對創新的功能產生保護,而是包裝部分。還有一些專利並未涉及作業系統的核心,而是跟設計方面有關的,[例如][這樣一些功能,在蘋果的iOS作業系統流覽頁面時,只要使用者觸摸頁面頂部或底部,頁面就會“跳回”原處],或在螢幕網格上的圖示排列。

我認為這是加強了設計方面的專利。之前的情況就是如此,如果你是傢俱設計師,然後想到了一個創新設計,你不一定會阻止競爭對手進入市場和進行行銷,比如你設計的是“伊姆斯式”椅子,只要他們清楚這並不是正宗的產品即可。[蘋果/三星專利大戰說明],對設計要素的保護範圍似乎已經擴大。因此,這將擴大公司在尋求對其創新措施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方式的範圍。

對於手機行業的直接競爭者,[這起案例的意義]體現在專利收購方面,正如在過去兩年所做的那樣。很多公司對收購跟智慧手機有關的整套“專利組合”表示出濃厚興趣。顯然,智慧手機將會成為21世紀的“瑞士軍刀”,目前已經是了,而且正在具備越來越多的功能。因此,幾乎已經形成平臺底層的各種智慧財產權專利的“占位”局面。

匯總一下,我認為,這起案例將擴大競爭範圍,你提到了諾基亞和微軟,顯然,他們有自己的智慧手機硬體作業系統,他們可能正在旁邊觀望。但是很明顯的是,當前的主要競爭是安卓和蘋果作業系統之間的競爭,至少目前如此。這也是為什麼該起案例被稱為“世紀[專利]審判”的原因,也是兩大系統開發商在此大戰中正面交鋒的結果。

沃頓知識線上: 那麼,你認為諾基亞和微軟不會直接對三星、HTC、穀歌及其他安卓手機產生排擠影響?因為蘋果手機在美國市場只是排名第二。

許: 對的,我認為行業不會徹底重新洗牌,因為在這類平臺導向的競爭領域,會有一些臨界點。而且必須得到足夠多的重要用戶群體、開發者社區以及公司的支持,讓這些重要用戶群體真正使用起來,因為人們未必只關注當前的功能:他們在試圖預估未來的功能,以便決定採用哪一種平臺。

我認為,[這起官司]會導致一些重新設計,不僅是在智慧手機市場,而且平板電腦市場也是如此,因為這些作業系統通常採用同樣的規範,我們可能會看到,安卓平臺開發商會推出更多創意或創新舉措來實現差異化。

但是我認為,微軟和諾基亞現在有一絲機會,他們可以利用這起特殊的事件。但是能否引導成功,還需要拭目以待。

沃頓知識線上: 您剛才提到了這起官司可能會激勵更多的智慧手機設計創新。專利會鼓勵創新,但是您是否認為,這類官司實際上會有相反的效果?因為蘋果試圖要求索賠的專利,在有些方面似乎嚴重限制了其他市場競爭者的設計和功能方案。隨著所謂的“智慧手機專利占位”的出現,我們是否來到了某個拐點?

許: 讓我來說明一下雙方的觀點。一方面,可以想像得到,像蘋果這樣的公司,花了數年時間推出了吸引用戶的完美設計,它必然要全力保護這些設計,而且還要防止別人[複製這些設計]。這更多的是關於蘋果公司的象徵價值,即便法官力勸三星和蘋果的首席執行官儘量私下解決爭議。當然,蘋果對此嗤之以鼻,因為他們想要對更加廣泛的市場發出聲明和信號,表明他們全力捍衛其成就的決心。

確實如此,我認為,三星想要提出的觀點是,手機的外殼、圓角設計和圖示間隔是否確實需要受到保護。我們必須記住,這裡存在設計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之間的差異。實用新型專利更多的是和手機功能有關;設計專利只是和非功能元素有關。這些是整合在一起推給消費者的。

我認為,我們正在劃出界線,關於我們作為一個社會應當為創新者提供何種程度的保護,同時我們應當從廣義角度來看待創新,不僅僅是技術層面,而是擴展到設計層面,針對自由市場經濟來實現平衡,在自由市場經濟環境下應當存在良性競爭,通過良性競爭發現市場信號,基於已有成就來進行開發,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價值。

正如我在前面所說,在此之前,設計專利被認為是無效的,無法強制執行的。至於實用新型專利這個領域是公司真正想要攻守兼備的專利領域。因此,裁定結果將為公司和管理者提供理由,讓他們考慮將設計作為保護的基礎。

針對你提出的比較概括性的問題,即這對社會是好是壞,我認為這始終必須是一種平衡的做法。按此方法對這些特別的專利進行強制執行,是否會對市場產生威懾信號尚不得而知,因為這只是冰山一角。這只是一起訴訟。計畫中,蘋果和三星之間在全球有19或20起訴訟。當然,這個判決會對三星推出其產品產生影響,以及對使用安卓系統的其他廠商產生影響,但是,在這起訴訟當中,還留有一次上訴未決,而且在全球各地不同司法轄區也有其他的陪審團訴訟。因此我認為,這不會是專利大戰的開始,也不會就此終結。

沃頓知識線上: 我瞭解到,三星表示如有必要,他們願意將此案件一直上訴至最高法院。

許: 事實上,這將成為很多創意產業的一個試驗案例,不只是電子產品或IT行業。我指的是設計、時尚、產品設計、工業設計,這些都在趨於同質化,同時差異化也在日益增加……我認為蘋果不斷強調的是,使用者關注的不僅是產品的純技術能力,還有他們與產品之間的互動。因此,我對這起案例的解讀更多的是關於它對設計群體的影響,以及對先進創意成果的保護的廣義思考,而不是僅限於技術領域。

沃頓知識線上: 至少到目前為止,蘋果公司是這場官司的贏家,但是在“消費者認知”方面,他們是否贏得了這場官司?您認為這方面對蘋果及三星分別有什麼影響?

許: 這就提到了我可能早先講到過的一個觀點,這些產品的生命週期應當是相當之快的。我們習慣於每年看到新款iPhone上市。雖然[公司]並未完全捨棄部分核心設計,但是也不會像一些其他行業那樣,某種設計會幾十年代代相傳下去。所以你會奇怪,為什麼蘋果和三星要把官司打到最後裁定為止,因為很可能這種設計在若干年後就廢棄了。

從公眾的情緒角度,蘋果必須略微謹慎。我認為這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用戶可能會有反對聲音說,“好吧,我實際更喜歡安卓平臺,但蘋果試圖在主張一些權利,關於產品設計以及外觀,而這些又未必是新穎的或值得採取專利保護的,”因此,[消費者]可能會更願意體驗其他平臺,比如諾基亞、微軟等。

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獲知,可能有些用戶會承認說,蘋果確實花了很多心思,在設計、功能等方面投入很多細節,他們理應因此得到回報。

憑藉驕人的股市業績和公司市值,蘋果公司的過去幾年甚是輝煌。但是蘋果有可能會被人們認為是下一個微軟,它試圖開發出一個創新產品,然後封鎖市場,不允許競爭對手進入市場和進行創新。這就是“雙刃劍”的含義。蘋果公司必須一如既往地延續創新的步伐,正如我在前面所講,這需要運用巧妙的平衡手段,一方面是儘量保護創新成果,另一方面是繼續創新並允許其他人進入市場,同時不斷努力推動技術革新。

沃頓知識線上: 您是否認為這起訴訟意味著蘋果將要採取的新戰略?蘋果一直都在利用這類附於其產品的外觀設計。如果公司進入一種保護主義的模式,是否對公司存在風險?

許: 這是作為市場領軍者的風險:他們突然成為各種消費者情緒的眾矢之的。當微軟掌控市場時正是如此。[蘋果]公司的重點顯然是在工業設計和功能,以及對細節的精益求精。我認為消費者對此是十分讚賞的。我贊同這樣的觀點,蘋果公司如今在市場上大獲成功,而諸如三星這樣的公司進入市場,基本獲取了經過無數試驗才得到的技術成果,這似乎是不公平的。

另一方面,關於是否要採取保護措施,隨著這類案例在法院的爭議日趨尖銳,我認為,關於什麼是可容許的和不可容許的,將會變得更加清晰。在此之前,它還沒有成為如此高風險的大公司。如今,這種情況已經有所改變。

但是在公司整體形象方面,可以明確的是,蘋果的品牌以及品牌對消費者的意義都是十分寶貴的。因此,訴訟就是為了對其進行保護,這也是遵循創始人史蒂夫-約伯斯的意願。但是正如你提到的,如果他們被認為是喜歡訴訟,或者公司的創新、創意和設計方面讓位於這部分的話,那麼就會存在你說的這種風險,而且會成為蘋果的問題。他們不想失去公司形象的核心部分,以及讓他們成為全球最有價值公司的那些要素。

在採訪完許教授之後,對麥石教授(Andrea Matwyshyn)進行了單獨採訪,他談到了這起訴訟對於美國專利法的影響,以及公司怎樣利用專利來保護他們的發明和技術。

沃頓知識線上: 安德里,首先問你一個和大衛同樣的問題:能否談談上周的法院裁定結果導致的贏家和輸家情況?

安德里 麥石: 誰是裁定結果中的贏家和輸家仍待確定。老實說,媒體和學術界的評論是有分歧的。一方面,支持專利持有者權利的評論人士和學者都認為,蘋果在這起訴訟中大獲全勝。但是,判決結果可能還要被上訴。因此,關於損失賠款及判決本身的最終結果,還需要等待更高層法院的審查。

另一方面,有些評論人士指出,三星在這起訴訟裡面間接贏得了市場客群,因為判決強調了對蘋果和三星銷售的產品的相似性做了事實比較。有些消費者可能認為法院在說,“這些產品的功能都是一樣的,”然後消費者一看價格就發現,其中一種產品比另一種要便宜。

但是,我認為全域性的問題可能很有意思,關於這起訴訟本身,也就是美國專利體制存在的形象危機,以及我們作為社會必須進行的對話,關於我們想要通過創新模式和智慧財產權法想要實現的是什麼。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其智慧財產權是基於很多不同方面的:實用新型專利、商業外觀等,的確是包羅萬象。而這些法律權利的構成方法卻是有點問題。

我們在談到專利改革的時候,正如我們最近在國會和全社會討論的那樣,這起訴訟確實將這些法律和政策話題推到了風口浪尖並進行了概述,這些話題是關於不同的創新模式,以及我們在向某些人提供權利,讓他們可以強制性地限制他人使用他們的創新時,我們想要達到什麼目的。另一方面,有的公司或個人利用現有的知識將新產品推向市場,為市場用戶潛在地提供更多選擇,他們可能過於主動積極,但仍然是利用現有的知識。

這是需要廣泛討論的社會話題,也是很大的問題所在,法律和社會政策及創新已經混淆。在未來幾年裡,這類大戰還將上演,目前這只是第一輪。

沃頓知識線上: 您認為現有的專利法實現了制定該法的初衷嗎?或者,它已經成為創新的一大障礙?

麥石: 這是需要全社會來討論的大議題。一方面,當然是在某些情況下,向專利持有人提供權利來保護他們發明的產品,意味著可能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更多的研發,因為公司和個人會受到經濟利益驅動,以便對他們的創意成果進行控制。但是,我們通過創新理論研究得知,很多人搞創新並不是為了創收,而是為了其他原因。所以這個全域性的問題,關於我們的法律體制在説明我們實現哪些目標,以及我們是否在實現這些目標,這也是我要在這起案例中真正強調的東西。

專利體系也在不斷演進,將那些被評論人士視為問題角色的人員納入其中。例如,“專利蟑螂”,或者那些不是真正使用他們持有專利的發明的人,他們只是尋求加強與已有專利相關的權利。因此,有的評論人士認為這些“專利蟑螂”是問題的一部分。雖然他們享有法律權利來行使專利,但是他們並沒有增加商業價值,因為他們沒有給市場帶來新的產品;他們並沒有積極使用他們擁有的權利,在新的領域進行研發工作。

沃頓知識線上: 陪審團的決議引發了對蘋果公司的一些抗議,認為蘋果尋求行使專利,但似乎嚴重限制了競爭對手,比如手機的形狀或手指觸摸放大的方式。您認為這是“專利蟑螂”的另一種形式嗎?

麥石: 這就是我所指的爭議,對於這些潛在的可保護的利益,其適用的法律條目是不同的。在這些條目中,哪些適用于所有案例尚不明確。從長遠來看,當前技術專利的授予方式是否不可持續,在這方面還存在爭議。你提到的專利類型、實用新型和設計專利,是否需要通過專利法來進行保護,也是存在爭議的。可能通過版權方式更容易保護。賦予創新者權利來保護他們的產品,同時允許基於這些產品進行開發,為市場提供更多產品,以上兩者之間的平衡是否得到了優化,現在還不清楚。

在全球範圍,訴訟雙方蘋果和三星在不同法院有著近50場訴訟,因此這場大戰具有歷史意義,因為它橫跨了兩大洲而不只是在美國境內。在這種特殊的關係當中,存在另一個有意思的問題。除了這場官司的範圍廣泛之外,此前有過一次失敗的嘗試,即試圖對在訴訟之前就已存在的這些技術發放許可。

所以我們還會討論說,我們是否應當鼓勵各方加強合作,共用他們的技術?有什麼辦法可以激勵技術許可的發放,而不是在技術領域造成緊張局面,乃至最後對簿公堂?讓人們總是通過法院解決問題並不總是有效的,無論從社會角度還是個人角度。聘請律師的代價不菲,這類問題的司法解決需要時間。最終,現在正是時候重新聚集於更多研發、更多創新,通過鼓勵發放許可和研發成果共用,來理順該領域的商家之間的糾結點,而不是從法律上來鼓勵人們,讓他們動輒訴諸於法律。

沃頓知識線上: 您覺得技術行業願意這麼做嗎?大衛在我們早先的對話中提到,這起訴訟曾經敦促蘋果和三星在庭外和解,但是未獲成功。

麥石: 這就證明,當關係緊張時,公司或個人未必會出於對其最有利的角度考慮來相互迎合及解決爭端。媒體報導指出,史蒂夫-約伯斯對諸如[基於安卓的]穀歌產品的出現感到十分氣憤,並將其視作幾乎等同於個人背叛,媒體報導說,對此,他“隨時準備發動核戰”。

當司法大戰或幾乎所有商業場景牽扯到投資者的情緒時,參與方未必會出於其最佳經濟利益角度來採取行動。人不一定總是理性的和可預料的。所以當我們在分析最優體制來激勵創新時,必須將此因素考慮在內。

在這場訴訟中,不少媒體強調了一塊內容,特別是在採訪陪審團成員的時候,很顯然,陪審團的裁定有點倉促,而且他們不見得充分掌握了用於分析的專門資訊,法律專家肯定是需要考慮的,但是,從各類陪審團案例來看,這種裁定結果也很常見。

陪審團成員和媒體分享的部分意見表明,他們可能想要懲罰三星,而不是補償蘋果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這就再次形成了我們在解決智慧財產權糾紛的方式時的廣泛架構問題,特別是在技術語境下。問題是,電腦代碼是不是一種有資格獲取專利的物件,目前也在爭取過程中,不同法院在對這些問題加以分析。法律評論家將會在這個領域採取更多行動,可能會推動最高法院最終受理和裁定這起案件。

沃頓知識線上: 我們暫時不提專利這個話題,您認為這起訴訟會影響消費者對涉及其中的公司的看法嗎?

麥石: 這是個好問題。正如我在一開始所提到的,法律程式是否強調了蘋果和三星產品之間的相似性,這方面存在一些討論,以及部分消費者事實上會考慮購買三星產品,而在過去他們是不會考慮的。

其他消費者可能認為蘋果動用法律武器來進行脅迫,而不是讓研發實驗室繼續創新。消費者可能會認為,[蘋果在背後支持]一種特別有用的機制,例如“捏拉縮放”功能,他們想讓其他公司效仿這種出色的研發成果,然後基於相互的知識為市場推出更多的產品。因此,我認為消費者會有各種反應。

當然,現在消費者市場有著龐大的“果粉團”,毫無疑問,“果粉”對這個裁定結果會很滿意。我認為這是好壞參半的,而且我們在未來兩三年內必須重新審視這些問題,看看這個領域的整體情況發生了怎樣的改變。

沃頓知識線上: 這起訴訟只是眾多專利訴訟當中的一起,也是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市場發生的事件之一。例如,人們普遍認為穀歌收購摩托羅拉移動是為了收購專利。您認為,對於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設計而言,這種“專利占位”局面意味著什麼?

麥石: 媒體對此有所猜測,部分是因為媒體一直在報導說史蒂夫-約伯斯跟穀歌之間存在私人恩怨,蘋果在訴訟方面的積極態度,其終極目標是要追趕谷歌安卓,後者一直在大舉瓜分市場份額。對安卓運行所需的硬體的生產商發起攻擊,是削弱或減緩安卓在整體市場的佔有率的一種方法。因此,在這個涉及廣泛的對話中,上述戰略的最終結果以及蘋果未來與穀歌的關係,必將成為兩個最有意思的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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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和三星的專利大戰對創新的啟發." China Knowledge@Wharton.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11 九月, 2012]. Web. [29 April, 2024]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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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和三星的專利大戰對創新的啟發. China Knowledge@Wharton (2012, 九月 11). Retrieved from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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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和三星的專利大戰對創新的啟發" China Knowledge@Wharton, [九月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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