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出版图书是否会改写版权法?

 

沃顿商学院的专家指出,数字内容革命的最新动向—Google,亚马逊(Amazon)和其他一些公司欲将成百上千万的图书制作上网,便于检索并按页出售—可能会重新定义版权法并改变知识在世界上的传播方式。


 


Google宣布其“古狗印刷(Google Print)”的项目之后(该项目旨在对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斯坦福大学、牛津大学的图书馆和纽约公共图书馆实现数字化),美国作家协会美国出版商协会Google扫描图书的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这一指控可能会导致法院重新定义版权法。目前的版权法规定,在复印、重新分发、展示或使用知识产权以期生成衍生作品之前必须先获得版权拥有者的同意。


 


113日,Google推出了第一期的古狗印刷。由于这一期古狗印刷提供的在线图书都隶属公共领域,而属于公共领域范畴的文章不再受版权保护,任何人都可以浏览全书的内容并加以保存,因此暂时规避了版权问题。但是,关于Google计划继续扫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以扩大古狗印刷的数据库的消息却给这个项目的推出笼上了一层阴影。Google早在八月份就开始了扫描工作,后来由于一些出版商不愿意在网络上出版自己的书籍(出版商选择退出)而延迟。Google计划将受版权保护的图书放置在搜索结果中,但是会根据是否得到出版商和作者的同意而限制用户可以看到的内容。出版商可以选择让Google及其搜索引擎将自己的图书数字化。


 


沃顿商学院研究法学和商业伦理的教授凯文·维百赫Kevin Werbach)说,“Google 在版权问题上冒着巨大的风险。一方面,如果它成功,那么作为公共政策来说这是一个较好的结果。而另一方面,它也会轻易受挫。法院会做出裁决的。”


 


事实上,最近Google将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扫描到网络上的作法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同时也使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浮出水面:网络出版图书给大众带来的好处是不是比维护现行的版权法更为重要?虽然Google的终端用户在搜索之后只能看到该书一小部分的内容,但是Google这种全部扫描的作法会不会触犯版权法?如果该书已经停止印刷但理论上仍受版权保护,会有什么区别吗?Google在扫描图书内容时是否应该先得到出版商的同意,而不是把责任转嫁到出版商身上让他们做出选择?旨在保护印刷出版物的版权法在这个数字时代是否仍然可行?


 


无论这些版权问题如何解决,Google决不会是唯一一个玩家。就在Google发布古狗印刷的几天后,亚马逊就推出了两个新型的数字图书服务产品——“亚马逊书页”(Amazon Pages)和“亚马逊升级”(Amazon Upgrade)。亚马逊希望这两个服务产品能成为图书行业的iTunes (苹果电脑的产品):顾客可以购买一整本书,也可以购买书的一部分,就像顾客可以购买一张专辑中的一首歌那样。亚马逊书页允许顾客购买书里的一个章节,甚至是一页。亚马逊升级则使顾客可以在网上浏览任何已购买的图书。


 


蓝登书屋Random House)已经宣布它将与网上书店如亚马逊、搜索引擎如Google和门户网站如雅虎(Yahoo)合作,以低价按照顾客的需求出售图书的内容,比如4页内容售价99美分。蓝登书屋说,大体上说,我们会平分利润,但具体的定价计划还要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协商。理查德·萨尔诺夫(Richard Sarnoff),蓝登书屋发展集团的总裁在声明中说,“我们认为出版商应该采取创新性的措施为消费者们提供数字图书服务,这非常重要。”


 


与此同时,1114日的《华尔街日报》也有报道称,Google正与出版商们会面,看后者是否有兴趣向消费者提供电子图书的租借服务。


 


据报道,微软计划对大英图书馆(英国的国家图书馆)进行数字化,而雅虎也领导着一支名为开放内容联盟(the Open Content Alliance)的团队,旨在为 “包括多媒体内容在内的全球数字产品集锦”建立电子档案。但开放内容联盟绝不会不经允许就将作品收入档案。


 


沃顿商学院的营销学教授彼得·费德(Peter Fader)指出,Google和亚马逊的计划,很难说孰优孰劣。例如,亚马逊的计划更具功利性:你需要哪页就买哪页。Google的计划则是为了尽可能多地传播信息。他说,“两种方法截然不同,都有各自的市场。”


 


维百赫表示Google企图组织世界信息的野心令人咋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它的下一步必将是把图书扫描到它的数据库中。一旦Google全情投入,它的竞争对手们也不得不插上一脚了。书籍是非常广阔的知识来源,它不像网络资源那样唾手可得。


 


从片断到章节


 


音像制品的老式传播模式和新式传播模式之间可以说是硝烟不断。图书数字化引发的战争也不能完全撇清与之的关系。在音乐方面,苹果电脑通过提供可下载的数字化音乐成功地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迪斯尼的ABC网络最近宣布了一项交易,将包括“疯狂主妇”在内的部分节目通过iPods播放。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和全国广播公司(NBC)也相继提出以99美分的低价在ComcastDirecTV上播放顾客点播的节目。


 


苹果是在推出iTunes之前就让音乐出版商们出资参加其数字传播计划的。Google却不同。数字图书馆计划对它来说似乎是蓄势待发,因此它在没有征求版权拥有者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行动了。结果,1019美国出版商协会宣布它已对Google提起诉讼。这次诉讼是由美国出版商协会组织和出资,并由格劳希尔公司The McGraw-Hill Companies)、培生教育出版公司(Pearson Education)、企鹅集团(Penguin Group)、西蒙舒斯特公司(Simon & Schuster)和约翰威立父子出版公司(John Wiley & Sons)共同提起的。美国出版商协会主席及前科罗拉多州的国会议员帕特里夏·施罗德Patricia Schroeder)指出,最令人担心的是Google扫描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将削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Google在其公司的网络日志上对批评的言论做出了回应。关于美国作家协会920日对其提起的诉讼,Google负责产品管理的副总裁苏珊·武伊齐基(Susan Wojcicki)回应说,“对那些通过这个服务找到受版权保护的书籍的用户,公司并没有向他展示即使是一页的内容。”除非版权拥有者同意,否则Google只会显示包含检索词语的“一小段文字”,以及基本的目录信息和几个网上书店和图书馆的链接。她补充说,“Google尊重版权”。她还把古狗印刷比作一个电子卡片目录。


 


施罗德在接受沃顿知识在线的采访时说,“片断”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它可以是一个句子也可以是整一个章节。她接着说到,Google关于出版商可以选择不参加的论断很空洞。“法律没有规定[作者或出版商]可以选择不参加。它规定的是你在复印以前必须得到许可。” 施罗德说如果一个选择退出的政策成为了惯例,那么出版商就必须肩负起监督使用版权和保护版权的责任。她说这个职责根本无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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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图书是否会改写版权法?." China Knowledge@Wharton.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06 十二月, 2005]. Web. [30 April, 2025]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article/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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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图书是否会改写版权法?. China Knowledge@Wharton (2005, 十二月 06). Retrieved from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article/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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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出版图书是否会改写版权法?" China Knowledge@Wharton, [十二月 06,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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