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說我們應盡個人之力助人,而不是總等著投票推動制度變革?

為了幫助那些最困難的人,僅憑投票推翻不公正的政策有用嗎?個人是否該拿出一部分錢投入慈善事業?即便這些錢只能一次幫助少數幾個人?沃頓商學院法學研究與商業道德教授布萊恩·伯基(Brian Berkey)相信,拿出自己的一些錢幫助別人是我們的道德義務,而且大家應該通過最有效的慈善機構把錢捐出去。 

伯基表示,對這種方式持批評態度的人更傾向於攻擊不公正的體制或系統,試圖從根源上解決社會頑疾。但是他認為這種人是被誤導了,部分原因在於他們的努力很難奏效。難道一位醫生,不該在戰場上救死扶傷,而是去抗議戰爭的非正義嗎?伯基對話沃頓知識線上,探討他的論文有效利他主義與體制性批判 

以下是訪談內容編輯版本。

沃頓知識線上:能不能給我們講講,什麼是有效利他主義(effective altruism)?為什麼說它很重要? 

布萊恩·伯基:“有效利他主義”是指近些年興起的哲學思潮以及圍繞其形成的一種社會運動。有效利他主義認為,我們應當把慈善資源用在最能發揮作用的地方,使其最為高效地達到目的,説明世界各地的窮人、減輕生命面臨的風險,解決氣候變化問題以及我們能夠想到的最該關注的其它重要目標。 

沃頓知識線上:有效利他主義和一般的助人方式有什麼區別?不都是很有效的嗎?不都能幫助到別人嗎? 

伯基:並不是所有做善事的方式都是高效的,也不一定都能幫助到別人。即使是發揮著巨大作用的慈善組織,也總有一些對社會的貢獻是大於另外一些的。有效利他主義關注如何獲得更多資訊,幫你弄清楚哪些慈善組織能為公益事業做出最大的貢獻。也就是說,如果你想要實現資源與慈善組織的對接,就該謹慎一些,找一些實在的證據,看看各家慈善組織具體都做了哪些工作。比如,你想要幫助世界各地最貧困的人口,那麼你最好把錢捐給花5000塊就能挽救3條生命的那一類機構,而不是需要2萬塊才能救一條命的機構。 

沃頓知識線上:您寫這篇論文的目的在於什麼?希望解決什麼問題? 

伯基:體制性批判的支持者持有一個基本理念:有效利他主義過於關注為有需要的人提供直接援助,從而導致對問題“根本原因”的忽視,比如全球貧困。在他們看來,我們更該關注如何努力改變全球體制結構。因為正是這種結構才導致貧困、全球不平等痼疾難消。另外也導致了其他一些形式的全球不公現象。其實無論是有效利他主義者還是體制批判者,都希望解決這些問題。我在一定程度上同樣關注全球體制不公正的問題。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大家作為個體,在決定該用有限的時間與資源做些什麼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個人努力對真實世界會有怎樣具體的影響。

如果全世界有數以百萬、上億的人致力於共同努力,改革不公正的全球經濟體制,那麼相對於將時間和金錢直接投入小規模的項目、改善貧困人口的生活品質,個人更有可能通過參與這樣的活動為社會做出更大貢獻。但事實上,這種政治運動不太可能成功。所以我認為還是應該認真思考一下,我們應該做一些真正有利於困苦群眾的事情。只有朝這個方向努力才能有所成。當然前提是有這樣的機構值得我們投入時間和資源,並有真實的記錄表明這些機構確實做了很多工作説明那些有需要的人。

比如,有效利他主義者所青睞的一家機構名叫“抗瘧疾基金會”(Against Malaria Foundation)。他們為人們提供蚊帳,防止人們(被蚊子)傳染上瘧疾。這是一個很高效的組織,顯著降低了世界上一些瘧疾肆虐國家的此類疾病感染率。顯然,這就是一件非常值得去做的好事。鑒於我們有機會將資源投入這種曾成功改善了困難群體境況的組織,我們至少需要權衡一下其它方式能不能達到這樣的效果。事實上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多種方式達到同樣好的效果。

我這篇論文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主張一個原則:當我們決定如何調配慈善資源、時間等的時候,需要衡量成功的可能性。這與有效利他主義者所能接受的原則是一致的。我還不清楚體制批判的支持者是否也能接受將成功可能性考慮在內的原則,但我覺得這個原則十分有道理。

沃頓知識線上:你在論文中做了一個類比:一位救死扶傷的醫生,卻被批評未能解決戰爭的根源問題。當然每個人都知道這樣說是很荒謬的。醫生在戰場上就是去拯救生命的。即便只能拯救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幾條生命,他們也有道義這樣做。

而你指出,體制批判者恰恰以此為靶,批評醫生沒有去解決戰爭的根源問題。這是你的論文基礎。 

伯基:是的。這個類比不是我先提出來的,而是由哲學家傑夫·麥克馬漢(Jeff McMahan)提出。他在《 哲學家雜誌》的一篇文章中擺出論點,而我所引用的與他基本一致。他寫道,有些論調聲稱我們應該把全部的功夫用來解決根源問題,就像很多體制批判支持者樂於建議的那樣。那麼這就意味著一位醫生救死扶傷、而沒有試圖消除戰爭根本原因的行為是有問題的。而這種論調與我們的直覺徹底背道而馳。

所以,如果把這些看作類比的話,我認為這是對有效利他主義好於體制批判的有力支持。我在論文中試圖拓展麥克馬漢的觀點,更加直接地對體制批判支持者的論點表達意見。 

沃頓知識線上:是什麼促使您想要研究對有效利他主義的體制批判?是更大專案的一部分內容,或只是因為對這個論題感興趣? 

伯基:和我以前做的一些工作有關。我曾寫過有關“道德的絕對化要求”(moral demandingness)的論文。比如,我們究竟應該拿出多少可支配收入投入減輕世界貧困的努力中。我主張支持那些提出較高要求的觀點,這類觀點所提出的要求要高於絕大多數人樂於接受的標準,無疑也高於人們的行為所反映的標準。

我還研究了一點政治哲學,希望能證明公正原則不僅適用於體制政策和個人參與的純粹政治活動,比如投票等類似的活動,也適用于個人日常行為。我認為,完全可以通過公正原則要求每個人都為改善貧困人群的生活貢獻一己之力,進而提高整個社會的公正程度。比如,如果人們都能自願拿出一部分可支配收入,用來幫助社會上最貧困的人群,這個社會的不公現象就會減少。

即便政府的政策層面沒有任何變化,這個理論仍然成立。但是這種理論在當代政治哲學領域相對不流行。我認為,體制批判者認為,公正從根本上來說關乎體制而非個人在體制內的行為。因此,對有效利他主義的體制批判這篇論文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屬於一個更大的研究項目,即論證體制架構內的個人行為與公正有關。 

沃頓知識線上:你在論文中還提到,對有效利他主義的體制批判尚存在不一致的情況。能不能進一步解釋一下? 

伯基:我在論文結尾寫道,體制批判者面對世界需要在多大程度上改變才能實現公正提出了比較苛刻的要求,同時又對個人的責任提出了相對寬鬆的要求。我認為這其中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我的基本想法是這樣的:如果我們的世界需要通過激進的變革才能實現公正,那除非個人在生活方式、驅動行為的價值觀等等方面做出巨大改變,否則這些變革能否實現還是值得商榷的問題。

如今,體制批判者對個人行為改變的期望似乎集中在政治行為上。他們希望個人能夠改變投票物件,更頻繁地走上街頭、參與抗議,在各種集會上共同致力於改變體制政策。但至少很多體制批判者不認為個人有責任放棄相當比例的個人收入,無論體制結構是否發生變化。

我在論文中沒有展開探討這個問題。但確實有一種擔憂認為,激勵性的體制架構雖然有必要,能夠鼓勵個人行動起來實現體制批判者想要看到的政治變革;但與此同時,這種體制架構卻沒有鼓勵個人做出犧牲,直接説明有需要的人。你可能會發現一件令人困惑的事:一個人寧願通過投票支持大幅增加稅收,也不願直接把錢捐出去,讓政府拿錢去救助那些我們都認為生活十分困難的人。 

沃頓知識線上:說實在的,很多人兩件事都會做。他們會直接捐錢,也會給自己信任的政策投票。我們能從你的論文中獲得哪些具有實際意義的啟發,讓我們成為一個更好、更明智的捐助者,去幫助世界上的窮人? 

伯基:很多人紛紛參與到體制批判者所支持的那類政治活動中去,這很好。我想要說明一點,我這篇論文的目的絕對不是勸人們不要參與政治活動、不要努力改變體制結構讓世界更加公正。我認為這是一件重要的、值得去做的事情。我只是認為,人們同樣應該嚴肅地認識到,直接將部分可支配收入捐給慈善機構也是一種做善事的方式。這樣能更加直接地説明到有需要的人。

這篇論文的一個主要結論是:這兩種做法都有其價值,在道德上也都是必要的。我鼓勵人們上網查一查有效利他主義的相關組織,比如GiveWellGiving What We Can都推薦哪些接受慈善捐款的機構。有證據顯示這些機構在説明有需要的人方面是十分高效的。

沃頓知識線上:你對後續研究有什麼計畫? 

伯基:我還在寫一篇論文,也是主張這個觀點的:作為一種社會運動,有效利他主義作為一種哲學承諾至少是普世的,特別是在道德和政治哲學的承諾層面來說。一些批評家把有效利他主義稱之為在功利主義的道德哲學範疇內關注具體理論的專案。他們認為,我們要做的是將全世界的整體快樂程度最大化。

雖然很多積極參與有效利他主義運動的人是屬於功利主義者。但是,有效利他主義首要關注的是慈善,因為我們有義務説明有需要的人。你不一定非要像功利主義者那樣必須找到強大的理由才會去幫助那些因為不公正和貧困而陷入困境的人。事實上,我認為對公益提出較高的要求符合倫理學的各種承諾。

所以,在關於有效利他主義的第二篇論文中,我希望能論證這種觀點,並提出有效利他主義本身應該凸顯這樣一種事實:其核心哲學承諾與道德理論的很多觀點都是保持一致的,核心就是我們完全有理由説明有需要的人,並且應該以最佳經驗證據作為決策指引,找到最高效的助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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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我們應盡個人之力助人,而不是總等著投票推動制度變革?." China Knowledge@Wharton.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14 十二月, 2017]. Web. [28 March, 2024]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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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我們應盡個人之力助人,而不是總等著投票推動制度變革?. China Knowledge@Wharton (2017, 十二月 14). Retrieved from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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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我們應盡個人之力助人,而不是總等著投票推動制度變革?" China Knowledge@Wharton, [十二月 1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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