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經濟2.0:創新與監管能否攜手並進?

十月末的一個週末,費城停車管理局(Philadelphia Parking Authority) 官員開展秘密行動搜查費城市內使用UberX應用程式的車輛。目前,該機構已對10位車上裝有這一打車應用的司機處以每人1000美元的罰款,並以違反法律為由扣留了他們的車輛。Uber也因為這些違法行為被處以每次1000美元的罰款。費城停車管理局稱,Uber只能在該市經營豪華車隊業務,不能提供乘車共用服務,因為提供這些服務的司機並沒有經過背景調查和其他安全調查。費城停車管理局發言人馬汀·奧盧克(Martin O’Rourke) 認為UberX是“變相的計程車業務”。

與此同時,紐約市正在打擊Airbnb的租房業務,政府部門稱Airbnb租房業務違反了分區制和其他法律。紐約檢察長埃裡克·施耐德曼(Eric Schneiderman) 稱,Airbnb上有72%的出租房違法經營。他與紐約市組建了聯合行動小組,取締了很多通過這個租賃網站出租的非法住宅。施耐德曼在一次聲明中說:“隨著網路市場逐步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我們必須確保,不能以創新為理由而背棄那些旨在促進安全、提升生活品質的法律。”

然而,儘管監管者在不斷施壓,仍然阻止不了這些服務的風靡。事實上,普華永道今年8月發佈的報告指出,“分享經濟”高速增長,在這種模式下閒置的資源得到利用,所有者和租用者都可以從中獲得好處。該報告預計,重要的分享經濟領域,如個人對個人的融資和住宿、線上人員配置、汽車共用以及流媒體音樂或視頻等,到2025年的全球總收入將增長22倍達到3350億美元。普華永道還表示,這種分享服務有可能延伸到能源、電信、零售等其他領域。

沃頓商學院房地產教授吉勒·杜蘭頓(Gilles Duranton)談到:“一旦把精靈從魔瓶裡放出來,要把它再關進去就難了。”消費者被這些分享經濟應用程式提供的更加低廉的價格吸引,設計這類程式的公司不必擁有商店、汽車或酒店等硬資產也能提供服務,因此定價不高。這些應用程式高效而且使用者體驗更優的特點,也備受人們青睞,它們通常都有無現金交易、電子郵件收據和線上評價等功能。以Uber為例,對該公司租車服務的需求在5年內實現了迅猛的增長,如今Uber的業務已經遍佈45個國家,儘管它在很多城市仍然受到監管者的抵制。

杜蘭頓談到雖然在法國有大量的計程車司機抗議Uber,而且工會一直以來也受到監管者的保護,但是“這並沒有阻擋Uber在法國的發展”。杜蘭頓說,Uber向巴黎的消費者保證,他們可以在需要計程車的時候更容易地叫到計程車。巴黎的運營計程車數量歷來都十分有限,這使得價格居高不下。他補充道,“沒有競爭就沒有進步。” 

在費城,市場的力量似乎站在了分享經濟一邊,至少目前如此。費城停車管理局在打壓UberX服務的同時,也被迫推遲了兩次計程車牌照拍賣活動,該機構在網站上寫到推遲原因是“競拍者不足”。在費城開計程車的每位司機都要有計程車牌照。然而在拍賣這些先前炙手可熱的牌照時,卻並未見到競拍者的身影。這是15年來的首次牌照拍賣會,而且拍賣價格低於市場價格。奧盧克表示,此次起拍價為475,000美元,可是私人出售時牌照費用可高達525,000美元。

新時代

沃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伊森·莫里克(Ethan Mollick) 認為,這些分享服務正在進入新的增長階段。“在我看來,下一階段便是妥協和討價還價,”他說,“很多像Uber這樣的公司都有著很強的自由主義傾向。他們認為,政府法規的唯一目的就是保護既得利益者,並限制新人進入。這其中肯定有一定的道理。”因此,業界似乎普遍認為這些法規“都過時了,沒有存在的意義”,而且科技公司也在試圖推翻這些法規。但莫里克談到,“政策並不總是以效率為目標。”諸如公平等問題無法在最有效率的政策中體現出來,但卻同樣非常重要。“低效並不總是壞事。”他說,“累進稅制並不總是壞事,人們沒有純粹追求經濟效率是有原因的。”例如,儘管讓未成年人放學後去工作可以提高經濟效率,但是政府仍然制定了童工法保護未成年人。莫里克指出,分享服務迫使政府在學著適應新的市場形勢的同時思考哪些法規“真正重要”。他補充說:“另一方面,認為所有法律都是多餘的說法未免有些自欺欺人。”

莫里克指出,監管者面臨的部分挑戰在於,分享經濟公司在法律上找到了出乎政府意料的漏洞。這些公司可以通過不提供勞動保護待遇人為降低成本,比如不支付最低工資、不提供醫療保險等福利;或者在傳統酒店或汽車租賃等行業的約束法規和稅收體系之外運營。莫里克說:“很多法規的內容需要不斷更新,填補那些我們希望補全的漏洞,同時在公司合法經營的條件下允許更多商業模式的調整。”莫里克預計,這類公司經過了初始發展階段之後,為了全面遵守法律,一定會有所改變的。

事實上,Uber的黑色汽車服務遵守了費城的適用法律。奧盧克提到這項業務時說:“那沒問題,他們遵守了規定。”但一位費城市官員稱,UberX違反了法律,因為無法確保提供乘車共用服務的司機是否接受過正規的培訓或購買過保險,也未對其進行犯罪背景調查。然而,Uber在博客中表示,UberX的司機都接受了背景調查,也都投了單次事故100萬美元的保險。該公司補充說,他們還對照全國性罪犯登記處(National Sex Offender Registry) 對司機進行了調查。

在回應紐約檢察長的報告時,Airbnb並沒有質疑報告內容。但該公司發言人接受《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訪問時說,利益相關者應“展開合作,制定合理的規定,制止違規參與者,保護那些只想分享住處的普通人。”

杜蘭頓同意分享經濟企業必須遵紀守法。例如,他認為通過Airbnb出租閒置房間的業主事先征得物業的批准,再接受遊客入住,就是不錯的做法。他指出,“如果你要把自己的公寓當成酒店來經營,鄰居肯定不高興。”淩晨4點鐘喝醉的遊客跌跌撞撞、吵吵嚷嚷地回到住處,肯定會使其他居民大為不滿,可是沒有人能替他們處理這些擾民行為,不像在酒店裡,你可以直接打前臺電話讓酒店處理這些問題。

但是諮詢公司East Fourth Partners創始人、在分享經濟領域工作的傑夫·亨瑞提克(Jeff Henretig) 說,認為科技導致更多違法活動是不對的。他持有相反的觀點:“有了交易記錄,反而增加了企業的責任感。”他說,Uber會對每次載客行為進行記錄,包括司機和乘客的身份。計程車則不會提供這類追蹤服務。

亨瑞提克還認為,使用Uber這樣的應用程式“其實更加安全”,因為可以看到線上差評,而且由於很多使用者的資料都與臉譜網帳號關聯,因此可以追蹤他們的身份。犯罪案件也會發生在計程車上或酒店裡,但卻很少能追蹤到犯罪分子。與此同時,這些服務的出現也為公眾帶來了很多好處,不僅降低了價格,提升了效率,還可以提供一些以前無法享受的服務。“消費者是真正的贏家。”亨瑞提克說。 

草根遊說 

消費者或許會喜歡分享經濟應用,但仍然需要獲得監管者的認可。這意味著分享經濟公司必須學會如何才能更好地與監管者打交道。沃頓商學院商業與公共政策名譽教授傑拉德·馮哈伯(Gerald Faulhaber) 認為,這些公司之所以在政治上不夠活躍,源自他們對自己的業務定位。例如,Airbnb為房東和想要找地方住的人牽線搭橋。它並不擁有酒店,所以無需遵守分區制和其他法律。但是一旦該公司開始威脅傳統經濟行業巨頭的利益,這些公司就開始遊說監管者打壓這些服務的發展。馮哈伯說:“這也就是經濟學家所謂的‘尋租行為’。”

馮哈伯表示,這些公司必須更好地贏得消費者的支援。他指出,“你必須得到公眾的支持。”證據顯示,草根遊說的方式確實有效。馮哈伯指出,在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保留網路中立原則之前,就曾經上演過類似的一幕。消費者群體和其他精通政治的支持者說服100萬人向該委員會發去了郵件。他補充說,“反響很大。”他說,科技應用現在面臨的挑戰就是“如何召集100萬人告訴監管者,這正是他們想要的東西。”

其中一種方法是,科技公司要確保他們提供的服務比傳統經濟領域的競爭對手提供的服務更加優質,這樣就更容易獲得公眾的支持。馮哈伯建議,“讓公眾成為你的支持者替你發聲。”聲稱你的服務可以為城市帶來更多創新,很難對政治家形成吸引力。他說:“他們不關心效率,他們關心的是選民的意見。”例如,教師工會就有很大的影響力。馮哈伯指出,“如果他們不喜歡《時代》雜誌封面上刊載的關於教師的內容,工會就會讓人們給《時代》雜誌寫信,指明‘你們這是在侮辱教師’。”

馮哈伯認為,分享經濟公司還應該儘快就批評做出回應,並採取改善措施。計程車行業指責乘車共用應用程式會危及乘客安全,因為司機背景和保險方面存在問題。費城保險聯合公司(Insurance Federation of Pennsylvania)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薩繆爾·馬歇爾(Samuel Marshall)在《匹茲堡郵報》(Pittsburgh Post-Gazette) 8月1日的一篇專欄中寫道,保險尤其重要,因為私家車改為計程車後,個人車險政策通常不涵蓋汽車和司機。分享類應用程式必須反駁這些財力雄厚的競爭對手提出的指控。馮哈伯說:“他們在跟很強的對手較量。”

如果要遵守不同城市的監管規定,Uber這樣的租車服務公司完全有可能消失。“我不知道Uber是否會在計程車行業生存下去,尤其是歐洲。”馮哈伯說,“他們可能無法在紐約生存下去,那裡有組織嚴密的工會,監管十分嚴格。但它們可以在紐約之外生存,例如郊區,那裡的計程車業務與紐約和費城市中心十分不同。在那裡,他們面臨的政治壓力要小得多。”

至於城市是否應當修改法規來迎合這些租車服務,目前還沒有有力的例證。“目前還不清楚城市是否需要改變法規。”沃頓商學院管理學教授皮特·卡普利(Peter Cappelli) 說,“針對Uber這類公司,城市的規定涉及計程車司機背景調查以及保險數額等方面。Uber是否應該例外?現在還沒有明確的理由。”即使分享服務公司自稱遵紀守法,仍然需要有一套制約和平衡機制。“我們對一些行業進行監管,是因為不相信他們能夠自我監管。”卡普利說,“我們不想相信餐館自稱廚房很乾淨這樣的話,這些廚房乾淨的原因是,廚房不乾淨的話被曝光後會很有嚴重的後果。”

費城市長邁克爾·納特(Michael Nutter)10月27日發佈Twitter消息稱:儘管遭到州管轄的停車管理局的反對,但“我強烈支援在費城提供Uber/Lyft服務。”今年9月,費城停車管理局開始在自己的網站上推廣一款名為“Way2Ride”的打車應用,該市1400輛計程車都裝了這一應用,便於人們打車。他們還支持“215 Get A Ca”b和“Freemdom Taxi”等打車應用,因為這些應用都遵守該機構“嚴格但必要的安全法規。”

與此同時,專家認為法規的存在不是為了保護傳統行業,遏制競爭。卡普利指出:“我認為界限很明確:在解決公共政策問題時,我們不應該把關注點放在保護行業免受競爭上,除非有十分特殊的理由。”如果新興企業與傳統行業巨頭競爭的過程中沒有遵守同樣的法規,傳統企業有理由抱怨。他補充說,他們抱怨新興企業規避監管。他們的擔憂是有理由的。當然,他們擔憂是因為正在失去業務,或者感覺很快就會失去業務。”

在那些沒有獲得強大政治支持,以及監管力度較輕的行業中,分享服務或許更容易打破現狀。例如,當以數位形式銷售的單曲銷量超過專輯時,音樂行業除了適應以外別無選擇。蘋果iTunes早在10年前就通過0.99美元銷售單曲顛覆了音樂行業,這種模式現在已經被流媒體服務所打破。唱片公司通過變革謀求了生存,而唱片商店卻紛紛倒閉。馮哈伯說:“該行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但除了遊說政客外,傳統行業巨頭並非沒有其他反擊工具。“更有趣的挑戰似乎是企業應如何適應新的形勢。如果乘客因為車內更乾淨、叫車速度更快,而願意付額外的價錢使用Uber的服務,計程車和豪華轎車出租公司應該怎樣做來與之競爭呢?”卡普利問道,“這似乎很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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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經濟2.0:創新與監管能否攜手並進?." China Knowledge@Wharton.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19 十一月, 2014]. Web. [25 April, 2024]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zh-hant/article/7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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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經濟2.0:創新與監管能否攜手並進?" China Knowledge@Wharton, [十一月 1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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