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最初發表於Knowledge@W.P.Carey,是關於貿易與中國問題的四份系列報告之一。
2001年,中國成為首個加入世貿組織(WTO)的計劃經濟體制國家。WTO是唯一的專門幫助其成員國開展多邊貿易的國際組織,其首要目標是“為了全體成員的利益支持開放貿易”。
近日,在由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SU)凱瑞商學院(W. P. Carey School of Business)、桑德拉•戴•奧康納法律學院(Sandra Day O’Connor College of Law)和環球資源下屬的科尼聯盟(Kearny Alliance)聯合舉辦的“貿易、中國與世界經濟秩序”論壇上,密歇根大學法律教授約瑟夫•維寧(Joseph Vining)談到,“WTO的目標是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並由一套決定好壞的價值標準來衡量。”
論壇所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是:中國加入WTO是否真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對此,至少初步的結論是肯定的。
中國與世貿組織
WTO成立於1995年,前身是關稅和貿易總協定(GATT)。GATT於1948年生效,為世界各國進行多邊貿易打下了基礎。
但如今的WTO已不僅僅是一系列多邊貿易協定,知識產權律師凱倫•狄金森(Karen Dickinson)表示,“WTO還包括一套原則和一套處理體制。原則是指各成員國相互間應給予最惠國待遇(在美國稱為‘正常貿易關係’)。處理體制是指爭端解決機制。”
凱瑞商學院經濟學教授何塞•門德斯(Jose Mendez)解釋說,建立正常貿易關係,意味著每一個WTO成員國向另一個成員國出口的產品(如中國產品)可享受與其他WTO成員國相同的最低進口稅待遇。
這並不是說各成員國相互間可以不受約束地隨便交易。“WTO的本意不是要進行完全自由放任(‘不干涉’)的貿易。”狄金森補充到。
1995年時中國還不是WTO成員國,但在2001年加入了該組織,“儘管其他成員國對於首次與一個計劃經濟體制國家打交道都心存顧慮。”國際貿易律師斯蒂芬•許(Stephen Kho)說到。
由於中國的加入有其獨特性,因為貿易組織以前從未接受過計劃經濟體制國家,所以中國在成為WTO成員國後需要遵守很多特殊規則並承擔有額外義務。許律師說,大家一致關心的問題是“計劃經濟體制國家是否有可能融入全球貿易體系?”
門德斯指出,計劃經濟體制國家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目標、工資和物價,並決定勞動力和資本流動的方向和方式。中國一直在盡力避免被歸類為計劃經濟體制國家,許律師補充到,“中國正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
中國入世所帶來的經濟效益
一般說來,加入WTO的最大好處是能夠與其他WTO成員國共用最惠國待遇,這意味著在成員國之間可以比與非WTO成員國之間更加自由地開展貿易。
但從美國的立場來看,中國加入WTO會有哪些好處?
各項資料似乎都證明了愛德華•普萊斯考特(Edward Prescott)觀點的正確性,即世界經濟領袖與貿易夥伴國就像是個團體,隨著新成員的加入這些國家所獲得的利益也將越大。“我們會因讓更多國家加入這個團體而獲益。”普萊斯考特說。他是200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現任凱瑞商學院經濟學教授。
據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12月提交的《2008年中國履行WTO承諾報告書》(2008 Report to Congress on China’s WTO Compliance)顯示,“中國加入WTO在不斷為美國帶來巨大利益。自2001年中國入世以來,中美貿易每年都在急劇擴大,為美國的企業、工人、農民和服務業者提供了大量發展機遇,同時也為美國消費者帶來了豐富的廉價商品。”到2007年,中國已成為美國第二大商品貿易夥伴,兩國雙邊貿易總額達3870億美元,雙向服務貿易總額達230億美元。
社會效益
法律教授維甯稱,“起初的焦點都集中在美國如何影響中國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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