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不倒”:监管能否控制系统性风险?

“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说法的实际含义,恰恰与其字面意思背道而驰。说一家金融机构“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并非意味着这家机构不能倒闭,而是不被允许倒闭。如果真倒闭的话,可能会对金融市场乃至“实体”经济造成灾难性影响。


2008年金融危机初起时,美国联邦监管部门认定尽管贝尔斯登(Bear Stearns)、房利美(Fannie Mae)、房地美(Freddie Mac)、美国国际集团(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和其他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但因其规模过大,不允许其倒闭。但是拯救“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公司的整体行动,又违背了市场自由决定谁上谁下的原则。但当20089月监管部门允许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倒闭后,随之而来的金融海啸席卷整个市场和经济。


眼下危机最危急的时刻已经过去,监管部门、议员和其他专家共聚一堂探讨今后如何应对这种公司。“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里面牵扯到两层问题,”沃顿商学院金融学教授理查德·马斯顿Richard C. Marston)说道。“首先,那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已经具备了可以颠覆整个金融系统的能力,例如,贝尔斯登和美国国际集团。我们需要认真负责的监管者来管理它们……第二,我们需要研究出一套管理这些大型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办法,以便能控制未来的风险。”


沃顿商学院金融学教授马歇尔·布鲁姆Marshall E. Blume)最关注的问题是,“如果这些金融机构的投资者吃准政府一定会出手解除风险(如采取救市行动)的话,这将会造成市场严重扭曲。”


尽管很少有人建议这样的公司应像20多年前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依法破产,但是很多人认为应该找出像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对普通银行一样的,让经营失败的公司有秩序解体一整套规则。很多人认为应该对这些公司实施监管,劝阻它们避免承担过度风险,并且要让国家不得不介入时,确保公司债权人也要分担相应损失,而非仅是股东蒙受巨额损失。


一些专家认为,这些“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机构倒闭时的冲击波,已经超出了它们的规模,或是其雇员、投资者、相关机构和债主的范畴。其中部分机构已经能够影响整个市场运作。《华尔街时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927有两位联储官员撰文指出,美联储通过降息刺激经济的政策成效受大型机构的拖累失色不少。通常来说,美联储的降息动作短期内会在经济系统内传播开来,公司和消费贷款利率降低,将刺激借贷和消费,拉升经济。但是此番降息并未如期收得效果,因为大型金融机构间相互猜疑贷出去的款项是否会如期收回。


“这些并对经济复苏至关重要的,由企业和家庭承担的利率,不降反升,”达拉斯联储(Dallas Fed)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理查德·W·菲舍尔(Richard. W. Fisher)和执行副总裁兼研究主任哈维·罗森布鲁姆(Harvey Rosenblum)在文中写到。“那些负有巨额资产亏损的银行,是最快冻结或调减借贷头寸的。当银行根据手中有限贷款额度提高利率,或当市场开始认识到“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银行隐含的高风险后,这些银行筹资成本将提高,向银行借款的企业将面对利率提高或渠道受限的局面。”


尽管很多小型银行财务状况健康,但是它们无法填补大型机构缩贷留下的市场空间。美联储的官员在文中写到,公司又不能转向“卖股票和债券”这样的筹资渠道,原因是随着近些年金融业解禁,那些“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简称:TBTF)的机构已经成为这些市场的主角。


如何界定“规模过大”


乍看起来,解决这个问题似乎很简单:如果某机构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问题在于规模过大,那就拆分它。


但是,沃顿商学院金融学教授理查德·赫林Richard J. Herring)认为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他说,像1982年美国政府为保护竞争依照反垄断法案强制拆分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的做法,并不适用仍要面对高强度竞争压力的“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的金融机构。“即便存在,也不能说这些‘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的公司严重违反了反垄断法。所以需要找出一整套全新的干预措施,但是估计阻力不会小。”


首先,有关“规模过大”的标准,各方莫衷一是,赫林教授指出。是以机构的市值为准?还是看资产额?或是处于风险中的资金量?机构员工或涉及领域的数目?杠杆资金规模?他补充道,超大型金融机构存在也有其好处,它可全球运营,能够负担起创新,并能与其他国家的大型金融公司竞争。


沃顿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伊泰·古德斯登Itay Goldstein)强调道,金融问题并非一定是由大型金融企业造成的,足够数量的小型企业在羊群心理的作用下,集中犯同样的错误,也能造成系统性问题。“这样说来,恐怕大型金融机构还是有其优势的,至少它们同时犯同样错误的机会小些,” 古德斯登教授说道。“大型机构更容易看清大势,彼此之间更容易沟通交流……这些都是优势。”


他补充道,危机发生时,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集中几家大型公司的主管研究解决方案,要容易过同时面对上百家小型公司。


“每个国家都有大型机构,”沃顿商学院金融学教授杰里米J·西格尔Jeremy J. Siegel)提出。“每个行业都有超级公司。走遍世界,所有的金融机构规模都很大,到处都是‘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的银行……不能因为这些机构规模大到不能轻易让其倒闭,就断言这些机构是坏机构。”


尽管此次危及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危机肇始于大型金融企业,布鲁姆教授强调道,问题并不在企业的规模,而出在其经营的业务方面,例如通过下属部门买卖不甚了解的金融衍生品,掩盖了风险。“所以问题是:如果不是大型银行,是不是就不会出这样的状况?” 布鲁姆教授问到。“我认为,可能还是会发生的……如果不是大型银行犯这个错误,小型银行也一样会犯的。”


赫林教授补充道,问题并非大型金融企业的规模,而是企业过于复杂和不透明。他强调说,16家大型金融机构拥有的子公司数目是16家大型非金融企业的2.5倍。一家结构最复杂的金融企业下设2435家子公司,其中半数分布外国。很多子公司都致力于达到“最小化监管负担”或减税的目的,他说道。这样复杂的企业架构让所有人—包括监管人员、公司自己的经理和主管们—很难全面了解公司正面临的风险,或这些风险如何与公司其他风险相互作用。


奥巴马政府宣布将现在分布在不同机构的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统一归口美联储负责。尽管很多细节尚未敲定,但美联储会新设一个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金融机构的信息,分析系统风险。美联储计划成立一个“监管部门理事会”来更好协调不同机构间工作,还将建立起一套关停问题公司的系统。


“稳妥的”关停计划


赫林建议每家金融机构都应该自建一套“稳妥的”的关停计划,来处理风险以及危机需要时公司如何解体等问题。这套计划将给公司主管和监管者们提供公司运作的细节,例如子公司架构和关停示意图、保险存款和未保险存款的数据以及持有金融衍生品情况。准备制定上述计划,可能需要与其他大型金融企业联手共同完成压力测试,分析金融环境转坏时会发生各种情况。稳妥关停计划还应能够报告出分拆整个公司所需天数。


赫林认为,如果金融机构早几年做这项工作,这场危机恐怕不会演变得如此惨烈。计划制定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些经验,可能会让公司放慢扩张的脚步,避免过度复杂的公司架构,以及少冒一些会危及到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监管部门可能也会意识到整个金融系统不断累积的脆弱性。最起码,这些金融企业最终解体造成的损失也不至于这么大……


“只要问‘我公司的规模为什么要像现在这样大’、‘我公司的架构为什么要像现在这样复杂’这样几个极其简单的问题,”赫林说道。“如果不能对监管人员、董事会以及公司自己给出满意的答复,这家公司就该拆分。”


来自达拉斯联邦储备银行的菲舍尔和罗森布鲁姆在文中写到:“问题并非是大型银行的资产风险,也非银行规模相对整个金融系统的比例。关键在于银行持有资产是否与其他银行密切关联。”它们是否同时对市场做出了同样的错误判断?他们是否都认定房地产价格将永升不跌?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这个十年里,以上的问题答案都是肯定的。


所有亟待解决的大问题中,首当其冲当属联邦政府哪个部门应该肩负起监管重任。尽管奥巴马政府将监管大权分派给了美联储,但是批评人士指出美联储在避免这场危机中的行动乏善可陈,即便被赋予新的权力,恐其也很难具备解决此类问题的文化和专长。


但是,马斯顿教授认为美联储倒是一个逻辑的选择。“我们需要授权美联储更严格监管那些‘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公司。监管手段绝对不仅是补充资本金要求这么简单。此举可以确保银行及金融机构不在现有禁令上面打创新的注意。”这还意味着这样的企业不能够打着帮助母公司规避风险幌子使用子公司。他补充道,美联储“急需一套当这些机构经营失败时的关停机制”—就像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关闭小型银行那样。


很多专家相信大型金融企业应该持有更多的资本储备金,它们不应该用太多借来的钱去赌行情,这是导致这场危机重要因素。“大多数观察家认同推广执行相关规定,要求那些‘规模过大以至于不能倒闭的’机构提供更多的资本储备及减少杠杆投资,”联储局菲舍尔和罗森布鲁姆写道。“可以看作对车祸时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型卡车限速。”


众多专家指出还有其他问题:眼下这场危机中政府大手笔救助可能会鼓励更多的冒险行为。尽管股东损失惨重,但是这些金融企业的债权人却被纳税人的钱拯救了。马斯顿教授强调道,如果债权人知道自己也会在金融危机中损失惨重的话,他们一定会更好管理金融企业。“美联储被迫按照面值全额偿付美国国际集团(AIG)所有合同,是无法接受的。我们这些纳税人要为美国国际集团烂摊子背上好多年的包袱。”


“政府拯救这些大型银行时,基本上为银行所有债务,包括次级债务都买了单,”布鲁姆教授说到。“这会给未来带来问题。”理论上,持有次级债务的债权人只有等到高级别债权人全额清偿后才能获得清偿机会。这种额外的风险为让次级债债权人在借贷时更加谨慎。布鲁姆认为拯救行动会鼓励他们寻求不明智的风险。


他说,可能的解决方案是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债务合并补充条款,在机构遇到特定危机情况下,自动将债务转成股份。减债和扩大资本有利于改善企业资产负债表。另外这套办法有助于监管,因为企业破产或遭遇其他危机时,股东通常会比债权人损失更大些。另外,股东在公司治理方面有发言权,而债权人则没有。


布鲁姆教授认为,“这能解决银行业中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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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不倒”:监管能否控制系统性风险?." China Knowledge@Wharton.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28 十月, 2009]. Web. [25 April, 2024] <http://www.knowledgeatwharton.com.cn/article/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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