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可谓自大萧条以来对金融系统的最大规模的检视。除了禁止金融机构的某些行为以及改革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外,法案还着重强调了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中所扮演的角色。事实上,从法案的名字《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就可以看出消费者将占据最高优先级的地位。
法案的多数内容暂时还未生效,涉及消费者的许多方面也尚待厘清。如此篇章宏伟的法案不得不让人质疑:监管规定是否真的能够改善消费者的处境、提高消费者的认知?观察家也认同应该加强金融市场消费者的教育。虽然现在还不明确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教育责任,但多数人都认为如果消费者能够对金融知识有更多地了解,那么经济衰退及其所带来的后果也许并不会如此严重。
沃顿商学院市场营销教授伦纳德·罗迪士(Leonard Lodish)表示如果消费者拥有足够的知识,“可能会更为警惕,那么流动性过剩的情况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么糟糕,从而可能避免导致这场衰退”。
多德-弗兰克法案究竟能否提高公众的金融知识还有待观望,但法案确实涵盖了充分的措施,旨在保护和教育公众。新法案中与消费者相关的最主要部分——共有149页的篇幅——就是消费者金融保护理事会(Consumer Finance Protection Board,CFPB)的创立。根据相关说明,该机构的职责就是“坚决维护联邦消费者金融法案,以确保所有消费者都能够自由进入市场,享受消费者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保证消费者金融产品市场的公平、透明和公开竞争”。
为实现这一目的,理事会的主要职能将包括开展金融教育项目,听取、调查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以及研究和监控对消费者有影响的金融市场。理事会的首要任务之一就是在《房地产过户手续法令》(Real Estate Settlement Procedures Act)和《诚实贷款法》(Truth in Lending Act)的基础上,建立单一的抵押贷款披露表,并对这些现有法律的执行进行监督。
多德-弗兰克法案的其他几项消费者保护条款则直指被认为是金融危机诱因的一些活动。例如,在法案中将制定新的指引禁止价值超估和掠夺性贷款(predatory lending)。
华盛顿消费者保护倡导组织全美社区再投资联盟(National Community Reinvestment Coalition,NCRC)项目总监大卫·贝瑞堡(David Berenbaum)对这些新的保护措施表示欢迎。对于掠夺性贷款终于得到联邦监管他表示尤为高兴。“法案强调负责任的贷款,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最重要的保护,”贝瑞堡指出。
其他的消费者保护措施还包括在CFPB下设立金融教育办公室(Office of Financial Education)以及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设立投资者倡导办公室(Office of Investors Advocate),同时建立正式的消费者投诉流程。
尽管法案中包含了一系列新的保护措施,沃顿商学院商业和公众政策教授奥利维亚·米切尔(Olivia Mitchell)仍然认为国会还有更多的空间来帮助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及决策水平,而不是简单地禁止他们从事某些活动。她表示,如果保护措施过多,消费者就不会有动力去学习金融知识,而只会简单地依赖专业人士去遵循新的规定。米切尔建议可以在法案中增加一些强制性的金融教育规定,并提高在这方面的资金投入。
“法案的规模很大,但更倾向于保护性的监管,而不是帮助提高消费者的能力”,米切尔表示。
金融知识亟待加强
这些新监管规定是否能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知识部分取决于美国人民对个人理财的认识水平和能力。
近期几份研究结果表明消费者仍然需要许多帮助。全美信用谘商基金会(National Foundation for Credit Counseling)在2010年针对2028位成人就个人理财知识水平进行调查,其中有34%的受访者在对自己的理财知识进行评估时,仅给出了C,D或F的分数。三分之一的家庭受访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抵押贷款期限和原本以为的不同。
米切尔教授在2007年对1700名“婴儿潮”时期出生的人(年龄范围51-56岁)进行了调查,43%的人无法正确分配5个人的彩票奖金,82%的受访者不能够正确计算200美金存款的复利。米切尔表示尽管多数金融产品都是复利,但消费者通常会简单地认为所有产品都是单利,也不会考虑每年累计的额外利息支出。“美国的金融知识普及水平非常低。人们过多地依赖别人来帮他们进行金融活动”,米切尔指出,这些“别人”包括贷款人员、经纪人和金融专业人士,消费者总觉得这些人会以消费者的最高利益为中心。
沃顿商学院市场营销教授、沃顿行为实验室(Wharton Behavioral Lab)主管约翰·韦斯利·哈钦森(John Wesley Hutchinson)承认就连他自己也往往会过多的依赖这些专业人士帮他进行决策。“过去,你不需要理解所有的东西”,他指出“就连沃顿的教授也不理解或者不会仔细看那些抵押贷款的文书。我们选择忽略这些文件,相信贷款人员会帮我们做出最好的决定。”
但是,许多这些所谓“值得信赖”的贷款人员并没有实现消费者对他们的信任,现在消费者们不得不自己面临可调整利率的抵押贷款、不断膨胀的还款额,多数情况下,还不得不面对房屋赎回权的丧失(止赎权)。消费者需要学习自己分析还款条款以及锁定利率期限,哈钦森表示,金融危机之后,公众开始意识到他们必须对自己的金融决策负更大的责任,并且也在慢慢地改变他们的支出和储蓄习惯。
“消费者了解到他们必须成为更专业的市场参与者,” 哈钦森表示,“消费者改变对负债的态度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谁应该承担起消费者教育的责任?监管者?还是学校?亦或是金融机构?专家认为尽管监管者可以在其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但仅靠监管者是不够的。
米切尔和贝瑞堡教授都认为金融教育应该从学校开始,而监管者可以制定一些强制性的要求。“无论是基本的银行文件准备流程还是复杂的抵押贷款,学校对消费者的教育都远谈不上充分,” 贝瑞堡表示。根据华盛顿个人理财入门知识联盟(JumpStart)发布的数据显示,从各个州来说,犹他州、弗吉尼亚州、密苏里州和田纳西州都规定高中阶段至少应有一个学期教授个人理财课程,其他20个州则要求至少应在专门课程中提供个人理财教育。但是,多德-弗兰克法案既没有涉及金融教育课程,也没有对此进行强制性规定。
“数据显示,在那些对高中金融教育进行强制性规定的州,年轻人的储蓄水平更高、有更科学的理财计划,对利率的知识也掌握的更多,”米切尔指出。同时她认为最重要的知识就是对复利的认识。
贝瑞堡教授也相信强制性金融教育将能帮助改善美国的整体金融教育程度。他认为最需要教授的概念是“负债的影响”,因为如果无法有效管理负债,就可能导致低信用评级,而信用记录将会影响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从签订手机话费合同到争取合理的抵押贷款利率。
不过,据全美信用谘商基金会2010年的调查结果显示,仅有6%的受访者表示曾在学校学习过个人理财知识。而最常见的理财知识获取渠道则是家长(41%)。
而哈钦森教授则认为相比学校,金融机构更应该承担起消费者教育的责任。他希望银行能够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所需的金融工具,帮助他们更专业地选择金融产品。近期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摩根大通推出的免费信用卡Blueprint项目,这个项目于一年前推出,允许消费者制定信用卡还款计划,更轻松地管理利息,为未来的消费进行预算规划。
罗迪士教授则建议除了提供教育以外,金融机构应该采取更透明直白的风险和费用提示。他指出即便是信用卡申请表后面那些基本的条款也颇为让人费解。“问题是普通消费者是否知道自己所买的或承诺的究竟是什么?” 罗迪士对此表示质疑,他认为“这就是为什么信息透明如此重要”。
金融信息标示
观察家们也同意金融机构提供给消费者的信息应该更透明、更简单。米切尔表示很多信息,例如存款利率或共同基金费用都是以百分比表示的,而没有明确的金额,这让许多消费者都感到很困惑。她认为金融机构应该以实际的金额表示利率和费用。“我们应该提高信息的有效性。所有人都能够理解以美元标示的金额。我们应该就如何以简单的方式展示金融信息进行研究。”
而哈钦森教授的想法则更进一步,他呼吁对不同的金融产品采取统一的标准,并且需要监管机构对此进行强制性要求。他建议针对每个金融产品——无论是储蓄产品或是贷款产品——都明确标示平均年利率(Annual Percentage Rate, APR)。哈钦森教授认为这和1990年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示规定类似。当时的规定要求所有的产品——从糖果到胡萝卜——都必须附带营养标签,根据每天2000卡路里的摄入量,对每个产品所含有的营养成分及比例进行说明。哈钦森教授认为此举大大推动了食品市场的竞争,并鼓励生产商开发更健康的食品,例如低脂肪和低卡路里产品。但他也承认,这种营养标示对本来就非常在乎健康的消费者而言确实起到了帮助的作用,但对于其他人却并没有多大说服力。
但不管怎样,哈钦森教授预计一旦类似的信息披露规定生效,将会对金融产品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他指出“公开有效的信息披露是大多数良性关系的开端。如果这种变革能提高买方和卖方的认识,那么就有助于加强竞争。”